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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狄传
项狄传
商品编号:JSFXW20090701164130 版号:7806578129/I591
开    本:32开 装帧:精装
版    次:2006-07-15 第一版
发行单位:江苏发行网
出版单位:译林出版社
著 作 者:[英国]劳伦斯·斯特恩
译    者:蒲 隆
商品数量:100本 被浏览2580次  热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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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读为快
《项狄传》全名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是一部闻名世界的奇书。书中绝大部分是特里斯舛讲述别人,主要是他父亲和他叔叔的生平与见解,叙述的顺序则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完全打破了顺着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按部就班、一板一眼的传统程式。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该书出版后引起轰动。一百多年后,意识流小说兴起,有人认为是《项狄传》开了这类小说的先河。二十世纪后期《项狄传》成为研究者挖掘不尽的宝藏。







导读:

 



 


    这是一部闻名世界的奇书。你只消从头至尾把书页翻一遍,就会看到里面的黑页,白页,大理石纹页,各种各样的符号,甚至图示,都是别的书里所没有的。然而,仅靠这些离奇的表象还不足以使它成为英国小说史乃至世界小说史上的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


    《项狄传》全名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然而,特里斯舛的生平只是蜻蜓点水似的断断续续提了几处,最有趣的是从母亲怀孕的经过说起的,而书里的绝大部分却在用特里斯舛的嘴讲述别人,主要是他父亲和他叔叔的生平与见解,叙述的顺序则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完全打破了顺着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按部就班、一板一眼的传统程式。它遵循的只是事件进入叙述人脑海的先后顺序,也就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这种叙事手段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引起的轰动也是可想而知的。一百多年后,进入二十世纪,意识流小说兴起,有人认为正是《项狄传》开了这类小说的先河。二十世纪后期文学批评领域先后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流派,而且又有了“叙述学”的专门研究,于是《项狄传》成了一座金矿,为这些研究者提供了挖不完掘不尽的宝藏。


    时序混乱正好表明斯特恩的技巧超前,也是该书“现代性”的主要表现。我们对电影里时不时出现的闪回镜头并不生疏,其实小说玩的也是这种把戏。这是阅读本书的最大难点,理不清头绪的读者不妨仔细研究一下《序》里的“结构”部分。


    除了“时序乱”,本书另外还有两大特点,也是两个难点,那就是“掉书袋”,“摆噱头”。十八世纪读书界并不陌生的人和事、书与典,过了二百多年,连英国人也茫然了,何况译成了中文给中国人看。这就像当今的年轻观众已欣赏不来侯宝林和马三立的相声一样。一串一串的人名,绝大多数都没听说过,作者还煞有介事地给它们加上了拉丁词尾。一会儿希腊文,一会儿拉丁文,旁征博引,拉拉杂杂,搞得人一头雾水。没有办法,只得靠注释来帮忙了。这就像《聊斋》本来有趣,你却读不懂古文,依靠注释指引,一个字一个字、一句话一句话往下啃,趣味也就索然了。更可惜的是那些噱头,因为时过境迁,又地域迥异,本来妙趣横生的东西却变得味同嚼蜡。除了James A. Work, Melvyn NewIan Watt等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注释,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译本把它们也连带译了过来,和译者自己做的注释罗列在一起并适当调整,因此行文的风格也有些异样。但可以肯定的是,注释还远远没有把它们包罗完,秽语暗藏在很多事物上,读者得把握一条规律去琢磨。尖形、条状的东西往往暗指男子的性器,如破城槌、五月花柱、烟囱、注射器等都有可能;而环形、套状、承载性的东西,则往往影射女子的。书中的“旧帽子”其实跟中国人说的“破鞋”是一个意思。这些东西最好能心领神会,注出来就似乎有伤大雅了,但如果看不出来,则领会不到斯特恩的重要风格。翻译这类作品,就像把方言译成普通话,意思可以说清楚,但没有了原汁原味,如同把我们的相声译成外文。在这本书里,译者遇到的就是这种困境,读者面临的也是同样的难题。


    Work声明他编订的版本是按分卷出版的伦敦第一版重印的,甚至保留了斯特恩奇怪的标点和原版字体、版式、段落格式等诸多特点。所以译本也力图保留这些明显的特色,包括字体上的变化、说话者在自己的谈话中却以第三人称出现、版式上的便宜行事等等,以期有心人像探讨乔伊斯和艾米莉·狄金森那样去研究出个道理来(外国有人已经做了这方面的工作)


    这本书我是从1998年开始翻译的,起初是作家出版社的一位作家编辑约我干这件事,他只听说这是本奇书,想看看到底奇在哪里。但很快又因一些原因叫停了。接着译林有了出此书的意向。翻译从1998年拖拖拉拉做到2002年初才交稿。


    《项狄传》的英文版很多,有的没有一点注释,有的有注释,但比较简略。我当时手头最好的本子是James Aiken Work编的1940年奥德赛版。这个版本虽老,但被专家公认为是19781984的佛罗里达版问世前的“标准版”,至今有用。它的注释大都收入了佛罗里达版,行家还认为它的《序》“十分优秀”。所以这个译本的正文根据的是Work编的奥德赛版,连同它的近千条注和前面的《序》也一概译了出来。译者以为被行家公认的“优秀”的《序》,写得平实,全面。说它“平实”,是因为这里没有时下叫一般读者难以把握的新术语,一般读者需要的是对该书的一种最基本的认识与解读。这篇《序》在这方面极有帮助。说它“全面”,是因为它对斯特恩的生平,对书的结构、人物、写作特点,都做了详细的论述。翻译这么一篇《序》尽管比译者自己改头换面、七拼八凑写一个还要费劲,但心里踏实得多。译者在看校样时又增补了佛罗里达版编者之一Melvyn New的注百余条和滨河版编者Ian Watt的十余条。译者自己的注一目了然,仅限于有关翻译的若干条。译者能力有限,但功夫没有少花。


    眼下,国内“叙述学”的研究方兴未艾,《项狄传》在这种气候下得以出版,真有点“应运而生”的味道。译者不敢说“填补空白”之类的话,只是想起了去年译的一本小说中的孟加拉谚语:“有个瞎叔叔总比没有强。”


 


                  


20059月于兰州            


 



 


 


一、《项狄传》引起的反响


 


    一七六○年一月初,戴维·加里克收到正在约克过冬的职业歌手凯瑟琳·富曼特尔小姐一封措词生动活泼的来信,信中要求他扶持的不是一出新戏,不是一名新演员,也不是她自己,而是一部新书。


 


    有两卷书刚刚在这里出版,就引起了极大的轰动,销路好得惊人;因为出版后只两天功夫书商就售出了两百册——而且畅销势头还在继续。这部书就是《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您要是还没见过它,请找一本来读读,因为这部书妙趣横生,活泼洒脱,极具个性。如果您认为它果然如此,在城里美言几句,我肯定,会给作者帮个大忙……作者名叫斯特恩,是一位地位显赫的绅士,又是约克教堂的受俸牧师,博学机敏,在这一带颇有声望——然而,正人君子则说,年轻女士们不宜读他的书,所以也许您也会认为由一位年轻女士来推荐此书不太适合。可是,贵族名流却对它推崇备至,说它是一部好书,尽管有些地方有点低俗……


 


    要是这位大演员知道给他写信的人不过是誊抄了由另一个人写好的信稿,知道《项狄传》的作者本人就是那个不真诚的歌手抄写并签名的那封信的炮制者的话,对于这种想入非非的做法他也许会觉得乐不可支,不禁哑然失笑,要不就会对这位闯劲十足的小说家的欺骗行径大为恼火。然而,由于加里克对这一伎俩全然不知,收到一本推荐过的书后,他读了一遍,随即便在他的朋友中间大力宣扬该书的优点。有了这位公认的大众口味调节师鸣锣开道,这部小说立即走红起来,不久以后,伦敦所有的风雅之士都在津津乐道这部新书。


    在前两卷中,可资谈论的东西还真不少。对于那些通晓约克郡方言的人来说,“特里斯舛·项狄”意为“一个悲伤而古怪的人”,而这部作品的内容与书名又如出一辙。打开书扫上一眼,就可以看见到处散布着一些不合常规的斜体字和黑体字,有些段落全用大写字母,有的全是小写字母,有括号与手号,有一连串的破折号和星号,有一页书两面全抹上了油墨。再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有法语写的长段,拉丁语和希腊语写的短段;有书袋气十足的脚注,在第十八章中间有一段献辞(而且是戏拟的);有一章洋洋洒洒长达六十页,有一章短短的只有四行;有一段对月亮的祈祷,有一份令人望而生畏的法律文件,到头来却证明只是一段滑稽的模仿,有一条由三个索邦学院的饱学博士用法语做的庄严声明,还有一段多处中断的关于辱没良知的布道文。而且极端反常出格的是,书名页上宣告“生平与见解”的这位“绅士”到头来只不过是一个胎儿!这两卷书颠三倒四,精彩纷呈——题材千变万化,离题话语纵横挥洒;时间顺序混乱;淫猥下流的双关语与回肠荡气的柔情蜜意双管齐下,不敬的插科打诨与虔诚的道德说教兼收并蓄;细致入微的性格描绘、奇谈怪论、俏皮风趣以及表现它们的活跃敏锐的文笔——使《项狄传》成为一部风行一时的著作。


    甚至连批评家也喜欢这部书。“难得一见的特里斯舛·项狄啊!”《伦敦杂志》赞叹道,“——你明达事理——幽默风趣——哀婉动人——富有人情味——真是难以言表!——我们该怎么称呼你呢?——拉伯雷,塞万提斯,还是什么人?……如果你出版五十卷,都像这两卷一样充满了有益而又有趣的内容,我们就会大胆地说,你一定会拥有读者,受人崇拜的。”《每月评论》的褒奖虽缺乏项狄的风格,但同样真诚恳切,该杂志担心的只是由于离题闲话扯得过远,特里斯舛可能还没有讲完他的故事就撇下了这部作品。该杂志还大胆“称赞特里斯舛·项狄先生,作为一位作家远比当今任何一个小说家更有天分,更引人入胜。他的人物性格鲜明独特,他的观察敏锐中肯;有几点例外的是,他的幽默轻松真诚”。其他评论家也是同样推崇备至,于是这部书的名气与销量在同步增长。


    人们读这部书时,对于该书作者的好奇心便油然而生。各类期刊转载了头一卷对滑稽大王约里克的描写,“当做该作品的标本;有些人甚至认为这就是作者的性格,因此应按他的意思予以展现。”人们对作者的兴趣,随着有关这位乡下教区牧师的无端传闻从约克郡飘然而至,与日俱增,到了三月初更显得热气腾腾,因为当时写作“不为糊口只为出名”的斯特恩在伦敦露面,巴不得满足一下人们对他的所有好奇心,也极想享受玩味一下他的辛勤劳动为他赢来的颂扬。


    正如斯特恩的传记作者威尔伯·L.克罗斯所说,这次伦敦之行的故事读起来更像传奇,而不是信史。冬季伊始,斯特恩在一名副牧师的陪护下离开了他写出《项狄传》前两卷的地方——萨顿和斯蒂林顿的住宅,住进了约克大教堂庭院里的一幢小屋,在这里他可以更好地照料患精神紊乱症的妻子,也可以更好地教育学起舞蹈的十二岁的女儿,还可以更加方便地跟富曼特尔小姐随意调情。在这里,他于三月初的一个早晨邂逅了正要动身前往伦敦的好友斯蒂芬·克罗夫特先生;为了求他做伴,克罗夫特主动提出带他一同前往,并且支付他的一切费用。斯特恩得到“一个小时的宽限回家打点他最好的裤子”,然后在约克的公共马车上与朋友会合,跟他一起于三月四日晚抵达伦敦,没有人声张,也无人知晓。


    跟克罗夫特的女婿借住了一宿之后,斯特恩第二天一早便出门,心急火燎,连早餐都等不及,就赶往他在伦敦的代理人多兹利兄弟开的书店。在那里,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因为当问及《特里斯舛·项狄》这部作品时,他被告知:“这样一部书无论出多少钱在伦敦是搞不到了。”上午晚些时候,他受到了詹姆斯·多兹利的热情接待。尽管《项狄传》在约克出版之前詹姆斯曾拒绝接受这部书稿,他现在却以二百五十英镑买下了前两卷的版权,又以三百八十英镑获得了已经写了一部分的第三第四两卷的版权。斯特恩对他“以自己的大脑做了抵押”,要将《项狄传》接着写下去,每年出版两卷,至于写多少卷心里并没有谱,而且准备要将他随身小心带到伦敦的一批布道文立即出版。一切谈妥之后,这位小说家才回到他的大惑不解的朋友们那里,“连蹦带跳地进了房间,说他是欧洲最富有的人了”。


    次日早晨斯特恩登门拜访了“亲隘的加里克先生”。加里克随即接待了他,几乎将他介绍给了伦敦所有的才子名士,“能给我帮的忙都帮了,能给我的面子都给了”。几天后,在给他“亲爱的迷人女郎”凯瑟琳·富曼特尔的信中他写道:


 


    我的住所,每时每刻都挤满了你的那些要人,他们争先恐后地向我表示敬意——甚至连所有的主教也向我致敬,我将在星期一早晨前去拜访他们——这个星期我要跟切斯特菲尔德勋爵一同进餐——下个星期天罗金厄姆勋爵要领我进宫——尽管我房间里有很多人,我还是抓住这片刻功夫告诉我最最亲爱的小咪这一切,以及我永远永远都将属于她。


 


    不久更大的荣耀雨点似的落到这位幸运的小说家头上。格洛斯特主教威廉·沃伯顿热情地把《项狄传》推荐给城里他所有最要好的朋友,说他是“英国的拉伯雷”,并给了他一袋几尼,福肯堡伯爵则授予他科克斯沃尔德副牧师之职,这是约克教区的肥缺。大约一个星期以后,他对“亲爱的情人”草草写道:“从早到晚我的住所里总是高朋满座,顺便提一句,它是城里最最斯文的地方——这两天我跟王室寝宫的两位贵妇一起吃饭——然后又跟罗金厄姆勋爵、埃奇科姆勋爵——温奇尔西勋爵、利特尔顿勋爵,一位主教——等等——一起进餐。——我向你保证,我的小咪,特里斯舛已成时尚。”


    四月一日,即印有给皮特的得体的献辞和贺加斯的雕版画的《项狄传》第二版出版的头一天,斯特恩对罗金厄姆勋爵去温莎接受嘉德骑士称号时向他发出的加入其随从之列的邀请洋洋得意。这一个月的时光过得飞快,他发现自己几乎因“奔走于大人物之间”而跑断了腿。按照诗人格雷的说法,陪客一般提前半月受到邀请在斯特恩要用餐的地方吃饭;根据约翰·克罗夫特所言,斯特恩“经常提前一个月就收到贵族名流的请帖,因此,同他结交的那股劲头几乎赶得上进议院的兴趣了”。


    我们已经看到,在斯特恩的文学关系当中,他对切斯特菲尔德伯爵、沃伯顿主教和利特尔顿勋爵给予他的关注十分高兴。也许在当时他正受到爱德华王子的极大关注。他在王子的宾客中很高兴见到一名苏格兰的“奇怪的毛头小伙”,一个名叫詹姆斯·鲍斯威尔的人,他认为斯特恩是自己所结识的最佳同伴。他立马草就了一首蹩脚诗歌,称赞这位一夜之间让伦敦趋之若鹜的“讨厌的受俸牧师”:


 


全凭时尚之手的装饰打扮,


他成了贵客嘉宾处处露脸:


他忙不迭地四处奔走,


与名公显达连连交游,


置身于风流才子中间,


他立即变成了翩翩少年。


在拉内拉夫公园里,


特里斯舛乡绅招摇过市;


窃窃私语在四处飘忽。


他走到哪里都招人耳目;


一个个侍者都眼巴巴儿地瞅


看他经过时是什么派头;


“他来啦,托马斯!你瞧,


他的那本书写得可真巧妙。”


 


但是最让他志得意满的还是声名显赫的老巴瑟斯特勋爵给予他的独特荣誉。这位老勋爵是蒲伯和斯威夫特的朋友,也是艾迪生、普赖尔和康格里夫的至交。很久以后斯特恩写道:


 


    一天,他走到我跟前,当时我正在威尔士亲王的宫廷里。“我想认识你,斯特恩先生;但是你也理当知道,希望有这份荣幸的是谁。你听说过,”他接着说,“一名老巴瑟斯特勋爵,你们的蒲伯和斯威夫特们都对他高唱赞歌,誉不绝口:我跟那一类天才生活了一辈子,可是比他们活得长;我以为再也找不到能跟他们分庭抗礼的人了,多年来我已经结清了账目,合上了账本,心想再也不会把它们打开了,然而你在我心里点燃了在我死之前再度打开它们的愿望;我现在就是这么做的;那就跟我回家吃饭去吧。”


 


 


二、《项狄传》的作者


 


    在游览期间,斯特恩对伦敦的上流社会了解了很多,这个社会同样也对他了解了很多。所有见过他的人都知道,如同他书中的约里克牧师一样,斯特恩腰杆笔直,身材高大,但却骨瘦如柴,大鼻子,厚嘴唇,没有血色的脸庞上闪动着的炯炯有神的、深陷的眼睛,赋予这张把智慧与幽默联为一体的面孔一种好色的神秘。一七六年四月号的《皇家妇女杂志》发表了他的一篇传略,同时被伦敦的大多数报纸转载。直到此时,人们才大体知道这个因为风度机敏、妙趣横生,为所有见过他的人所倾倒的乡村牧师,出身于富贵人家。父亲是一名军官,叔父是约克副主教兼教堂赞美诗领唱,曾祖是约克大主教,他本人也是一名才华横溢的牧师,毕业于剑桥大学。


    斯特恩于一七一三年出生在爱尔兰,因为他父亲在其中做掌旗官的第三十四步兵团在乌得勒支和约签订以后就撤到那里。他一生的前十年过着一个随军人员过的那种险象环生、朝不虑夕的生活。后来,他写到这些早年的生活:有十来次向新营盘仓皇“撤营”(刚一到,“一切就乱了套”,于是又得搬家),他们家一连有五六个孩子,个个“体质过于娇弱,天生就不会长命”(其中四个“在这种疲惫的旅程中离开了我们”),在这篇悲怆的记述中,斯特恩描绘了一幅充满了挣扎和动荡的漂泊生涯的画面。然而,对于一个男孩子,这种景象多变、情谊随便而混乱,又可扬名四海的生活,未必不是一件赏心乐事。对于这位尔后要以含蓄高超的技巧描述我的脱庇叔叔和特灵下士的战斗和回忆的艺术家来说,能与在威廉和马尔博罗麾下于佛兰德斯作过战的人亲密友好地度过童年真是一大幸运。但是这样一种漂泊不定、自由散漫的生活对于一个天生可塑性强、不够稳定、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是不大适合的,于是在一七二三年或一七二四年,他父亲安排他上了学,由约克郡的亲戚们照看。


    当他的家人继续从军之时,劳伦斯开始在哈利法克斯附近接受一种零星的教育。据传他在那儿只有在自己愿意并且“挨的打比上的课多”的时候才学习,不过,在那里他为自己写作中反映出来的对法语和古典文学应付裕如的学识打下了基础。从他对哈利法克斯织布业的观察中产生了涉及线索、线束和线网的生动比喻,这些东西在《项狄传》中屡屡出现。读完文法学校后,斯特恩于一七三三年作为一名减费生上了剑桥大学的基督学院。一七三七年,他从该校获得学士学位,一七四年获硕士学位。他的堂兄理查德,叔叔雅克和曾祖父、大主教理查德都曾是耶稣学院的一员,在他之前在这里上过学。


    斯特恩大学生活的详请十分缺乏——据说他“读得少,笑得多,有时以为难自己的老师取乐”,他“离开剑桥时得到了一个怪人的名声,但对他并没有什么害处;他有的是才华,如果他愿意发挥的话”——但有几件重要的事情还是清楚的。斯特恩继续研究古典作品,他的朋友约翰·霍尔(即后来的约翰·霍尔—史蒂文森)把拉伯雷和其他法国才子的作品介绍给他,他后来在《项狄传》中利用了他们的滑稽故事。对于形式逻辑迂腐的规则,他养成了一种嘲弄性的轻蔑。在他看来,那只不过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后来在我父亲的理论、什牢坑驳鸠的故事和视察宴会的辩论中,对它进行了讽刺。他对“睿智的洛克”的哲学和作品推崇备至,因为在洛克的观念学说中他发现了对他自己的善感禀性的一种解释。他后来宣称洛克对他的思想和写作的影响在“他的字里行间”都可以找出来。一天早上,斯特恩醒来时发现,由于肺部的一根血管破裂,他“鲜血流得满床都是”,而且意识到死神一旦发现了他的住所,随时都有可能回来,在他情愿放弃这个世界确定的欢乐之前把他领到另一个世界不确定的至福中去——这种意识促使他在任何大大小小的经历和感觉中都尽情行乐,尔后也许把这种意识塞进了他匆匆流逝的岁月中去。


    离开剑桥后,斯特恩进了教会,这倒不是因为他特别虔诚,而是因为他在大学追求享乐使他负债累累,也因为他的叔叔雅克,一个老于世故的身兼数职的人,既是克利夫兰副主教,又是约克教堂赞美诗领唱,当时屈尊关注这个年轻人,并认定斯特恩也许在推行他叔叔的计划时可能成为有用之材。就这些动机而言,斯特恩与他的许多同事不相上下,因为在那时,牧师一职就像律师或者医生一样,通常是个世俗的职业,而不是一种神职,许多比斯特恩还要有来头的异教徒都得意洋洋地穿着法衣。结果,他于一七三八年正式就任他叔叔管辖区的一个村庄林中萨顿的教区代牧职位;一七四一年在约克大教堂得到了受俸牧师的职位;一七四四年在位于萨顿村北面两英里的斯蒂林顿过起了安定生活。


    斯特恩是否打算在他的职务要求他去的那个荒凉的地方生活,还是个疑问。但肯定无疑的是,在以后的两年中他并不是经常造访萨顿,因为他把萨顿的事务留给一名助手主持,而他自己则生活在约克娱中心乐、时尚中心和教会政治中心的附近。因为就其地理位置而言,约克当时实际上是北方的首府。一年到头许多富有时尚的人家常住在那里;而有些人来是为了在这里过冬,因为在这里有集会,有音乐会,有剧院,有舞会;还有一些人在五月和八月蜂拥而至,是为了看斗鸡和在克耐维斯米尔举行的盛大的赛马会。勾画一下斯特恩的情况并不难,由于在剑桥居住从而使兵营的那种自由散漫的作风变文雅了,以一个单身汉的能耐,跻身于礼堂和剧院、咖啡馆和赛马场的寻欢作乐的人群中,相互问候,开开玩笑,与宗教界和世俗的名公贵胄厮混,在调情和私通中自娱,但眼睛始终十分警觉,时刻在寻找最有利的机会。


    正是在这段快活的时光里,斯特恩遇到了伊利莎白·拉姆利小姐,经过求爱,最终结了婚。拉姆利小姐是约克一位牧师的女儿,按照约翰·克罗夫特的说法,她尽管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女人”,但却是在“阔绰的环境里”长大的,并且“有很多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因为据说她很有钱”。斯特恩温情脉脉地追了她两年,拉姆利小姐终于被在《深情之旅》中找到高超表现的那种催人泪下的情意打动,后来于一七四一年三月,成了他的新娘。然而,即使新郎的情感也无法抑制斯特恩那压倒一切的对滑稽的喜爱,按照一篇同时代人的记述,婚后的第一个礼拜天,斯特恩就大讲特讲《路加福音》第五章第五节:“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打着什么。”从而使他的堂区居民为之震惊。


    这桩婚事让拉姆利小姐的表妹伊利莎白·罗宾逊觉得很有意思,她后来出了名,就是大名鼎鼎的女才子蒙塔古夫人,她是从当时正在巴思进行矿泉疗养的哥哥的一封来信中得知的。他在信中写道:“我们的表姐贝蒂·拉姆利嫁给了一名一度迷恋于放荡生活的牧师,他占有一个年薪一百来英镑的肥缺,以后还有望挣得更多。我们这位亲戚会有多大的希望与一个轻浮易变的男人建立起稳定的感情,我不得而知。但我想她在处理此事时,用的将不是美貌,而是自己的手段。”


    的确,几乎从刚一开始,就像克罗夫特所说的那样,“斯特恩和他的妻子就不很谐调”。性格不合——斯特恩性情反复无常,他能否适应与哪个人过循规蹈矩的婚姻生活,很成问题——他们之所以没能和睦相处,“主要是他对婚后生活的不忠”。他们的麻烦不断,其中有一个传言就讲斯特恩夫人如何抓住自己的丈夫与女仆在一起,就用粗暴的“手段”对待他,尔后就精神错乱了,“把自己幻想为波希米亚女王”。另一个传言讲她发现丈夫偷走了他们为女儿存在保险柜里的嫁妆钱就气晕了,醒来后与斯特恩大吵一通,然后就将此事恶意张扬了出去。然而,过错并不能统统记在斯特恩的账上。斯特恩夫人是个难得高兴又从不满足的人,与这样一个人结为夫妻,天长日久,就是对一个不像斯特恩的性情那么飘忽不定的哲学家,也是一种考验。蒙塔古夫人尽管认为斯特恩不是“做好丈夫的那种人”,但她也把她的表姐描述成一个“令人头痛的人,因为她能在一个月内把个个城镇搅个天翻地覆”。她又在另外一个场合写道:“斯特恩夫人是一个非常正直的女人,优点很多,但是这些优点就像烦躁的豪猪身上竖起的刺,她认为稍有冒犯就立即把利箭射出去;她是不会做一件错事的,但她做正确事情的方式却非常令人不快,要避免与她争吵,惟一的办法就是保持适当的距离。”


    至于斯特恩本人,尽管他有严重的缺点,有时却对妻子万般温存;他关心她的物质享受。她常常生病,斯特恩每次都能精心照料她;他从不责怪她,尽管她花钱大手大脚,而斯特恩完全有责怪的理由。当然,并不是天天都吵吵闹闹的。我们偶尔也会看见这对夫妻一起安排自己的事务,一起去邻居家做客,一起在约克购物,高高兴兴、亲亲热热地驾着马车一起出去。当斯特恩夫人幻想自己是波希米亚女王的时候,她丈夫的滑稽感与好性情合为一体,促使他“怀着对一个戴王冠的脑袋应有的全部尊敬,把她作为女王对待”。“为了劝她到户外去呼吸新鲜空气”,该文继续写道,斯特恩由于喜欢打猎,“便建议按波希米亚盛行的方式追猎。为此他搞了一些袋子,里面装满了豆子,他驾一辆单马轻便马车把妻子拉进一片茬地时,便把袋子绑在车轮上。马车一跑动,袋子嘎嘎作响,便惊起了野兔,灵就跑去捕捉它们”。约翰·克罗夫特比任何其他描写过这对夫妻的人都更要了解他们。他记述道,尽管斯特恩夫人“常说,由于他们吵吵闹闹,就是英格兰最大的宅子都容不下他们俩,但他们每天还是互写情书”。


   


    结婚以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斯特恩生活方式和地位的改变。由于财力不足,也许起初是因为想和他的新娘在约克定居,他很快就搬到那座郡城北面八英里的萨顿,在那里一住就是二十年,过着一个乡村牧师,后来又是乡绅地主的幽静生活,只是偶尔才打断一下。


    斯特恩管理着两个堂区,礼拜日早晨在萨顿布道,下午在斯蒂林顿讲经,毫无疑问,用的是同一篇布道文;他关心自己的堂区居民,尽管他有惊人的审慎,但并不克制自己附带享受一下乡下的欢乐。克罗夫特给我们留下了一些“闲话”,不过却又是真话:一个礼拜天,斯特恩走过田野到斯蒂林顿去讲道,他的猎犬惊起了一窝山鹑,据说,斯特恩“立即回家去取枪,而把在教堂里等他的教徒扔在那里不管”;还有一次,正当斯特恩滑冰时,“池塘中间的冰破了,他掉进了水里,因为他与他的教民不和,没有一个人愿意去救他”。由于斯特恩的脾气变化无常,他那些稳重实在的乡下邻居“一般认为他是个疯子,或者是个呆子”。就像约里克牧师的情况一样,(斯特恩的)“那股锐利的疾风,一天中总有十次让他冒犯别人的索具”。然而,有关他主持仪式的记录则显示了他对自己的教友关怀备至。除了几次像克罗夫特所记录的偶发事件,他似乎与自己的教民们相处得相当和睦。


    作为约克的一名受俸牧师,斯特恩积极地参与教区的政治活动;除了完成自己的任务,他还经常替其他牧师在大教堂布道;还不到三十岁,就挑选他在大教堂里在一个新上任的大主教面前做首次布道,他在约克的特殊场合发表的两篇布道文印成了小册子销售——其中的一篇《良心的滥用》是在“众多品格高尚的绅士”的“一致要求”下出版的。斯特恩非常喜欢这篇文章,所以把它放在《项狄传》第二卷里,作为约里克牧师的布道文呈现给更广大的公众。的确,作为一名讲道者,总的来说,斯特恩似乎是成功的,尽管由于大出血嗓音不够洪亮。通过宣讲的训练,又由于对戏剧和艺术感兴趣,斯特恩从而意识到了姿势和手势的重要性,所以他后来在《项狄传》中细致入微地描写有启发性的人体的姿势时表现得独树一帜。


    从事牧师活动的同时,斯特恩还雄心勃勃,全面兼营农业。他的产业逐年增加。斯特恩夫人烦躁不安地忙着处理家务和她的“鹅”时,斯特恩却潜心于改良土地,大幅度地增加大麦、燕麦、油菜、小麦和土豆的收成。但是他干过了头,到头来收获不多,得到的只有从他貌似增长的家产和财富中产生的辛酸。的确,务农带来的最好的结果就是《项狄传》中描写我父亲“计算牛沼所需的修剪、烧草、筑篱等等这些简单花销”这段文字,它似乎是对他自己过大野心的一个小小的讽刺。因此,为什么斯特恩在一七六年要从务农中解脱出来,转向从事更有意思、更劳有所得的文学就很好理解了。


    在年复一年的播种和收割、坚信与布道中,斯特恩并没有忽视自己的娱乐活动。他打猎滑冰,乐此不疲,我们已略知一二。除了这些高强度运动,他还增加了一些平静的娱乐,就像特里斯舛·项狄一样,“在月亮的某些盈亏变化中间……既当琴师,又当画匠”。“他的娱乐并不固定。”斯特恩在当地被称为疯子,克罗夫特对个中的原因做不充分的解释时写道。“他一度常常拿起枪来射击,直到变成一名神枪手,然后他又拿起笔来画画。”起初他的艺术典范是贺加斯,斯特恩模仿他的风格,并把他的《美的分析》推荐给《项狄传》的读者;后来,斯特恩的风格变得更为理想化,也许是因为与克里斯托弗·斯蒂尔及其学徒乔治·罗姆尼有过一次短暂的交往造成的。斯特恩对绘画理论和绘画历史的了解从《项狄传》中可以找到大量的证据。在这本书中,斯特恩提到了大量的艺术术语和批评标准,提到了很多艺术大师和他们的作品。在斯特恩对特灵和我父亲的演说姿势所做的细致描写中,在他根据德·帕尔斯的“画家的尺度”而对他的模拟献辞所做的精确分析中,在他对假冒的鉴赏家的批评的“尺度”所表现的不耐烦的态度中,在他的关于“那些意大利艺术家的Poco più和Poco meno——那难以察觉的稍强或稍弱像决定雕像中的精确美丽的线条那样决定句子里的精确美丽的线条”的狂文中,斯特恩展示了他对艺术的精通和热情。他的结论是,一个作家确实很像一个画家:各自都必须知道他的素材的哪些部分“他应当投到暗处,——哪些地方他应当放到明处”;各自都不得不在两害之间做出选择,认定“违真情有可原,反美则难以宽恕”。


    当放下画笔拿起琴弓的时候,斯特恩既能拉小提琴,又能拉大提琴,琴艺娴熟,至少也能在朋友的聚会上助助兴;《项狄传》提供的证据表明:他的音乐知识决不亚于他的绘画知识。其中有名的证据有吹出了“我所听过的最甜美的声音”的可怜的玛丽亚的故事,有约里克用来评价自己布道的奇特的音乐“角色”,还有特里斯舛用来惩罚那些敏感听众耳朵的用跑调的克雷莫纳小提琴演奏的幕间音乐会。斯特恩经常通过精确地描述某个词或词组的发音,用“无数的音符、曲调、土音、唱腔、神态……口齿”以区分情感的细微差别。例如如果我父亲不是“把手搭在你的胸口上……用的是argumentum ad hominem的性质绝对需要的那种温柔的、不可抵御的轻声”来加强的话,他那迂腐的论据会显得多么苍白无力。不论是在委婉细腻,还是在雄浑有力的篇章中,斯特恩风格的细微差别一再证明了他对和声有一种灵敏而又训练有素的欣赏能力。斯特恩认为:“不管怎么说,写一本书也就像哼一支歌——您只要使它合您的调门就行了,小姐,您把它提多高还是压多低并不重要。”从而,又一次揭示了在他的脑海中各种艺术是如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然而,《项狄传》未来的作者最重要的娱乐则是读书。在漫长冬季的白天和夜晚,当天气或他的健康状况把他幽禁在牧师住所里时,斯特恩就通过博览群书来消遣,并充实他那敏锐的头脑。当他写自己的著作时,他的记忆中最为活跃(有时就放在手边)的是拉伯雷、塞万提斯和伯顿的《忧郁的解剖》,他把这些人的思想、措词以及风格技巧加工改造为自己的东西。他喜爱的程度以及其对《项狄传》的贡献仅次于上述几位的是蒙田、伊拉斯谟、贺拉斯、培根、斯威夫特和霍尔。但斯特恩对文学总体上都很熟悉,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也很熟悉各种各样的专门学科,从医学到传记、历史和政治学。他熟悉重要的神学和哲学著作;非常了解法国拉伯雷的追随者及英国新古典主义的才子们;他似乎对我的脱庇叔叔“夜夜熬个通宵以狂热的研究烘干(他的)血液”的那一长串军事著作的大部分都有直接的体验。通观斯特恩的作品,可以发现在他的思想和风格里渗透着洛克的影响,在节奏和措词上弥漫着莎士比亚和《圣经》的影响。


    然而,尽管博览群书,斯特恩并不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才思活跃敏捷,有时表现出一种直觉上的逻辑,但缺乏深入持久思考的能力。他的才智受感性的支配,没有产生出什么重大的观念。从该词最好意义上说,他甚至算不上一个饱学之士:《项狄传》的“博学”十之八九都是从编纂者那里借的二手材料,引人注目的是伯顿、贝尔和钱伯斯。更确切地说,斯特恩有一个剪贴簿式的头脑,里面收集了五花八门的信息,不管它们是否重要,来自何处。这就是他的阅读——世界文学名著、古怪的学识、露骨的废话、模棱两可的俏皮话、专业科学、哲学和神学著作饶有兴味地混合在一起,——这个“剪贴簿”年复一年地在萨顿那座安静的牧师住宅里塞满了这些东西,后来经过优化改造,有时候还进行奇怪的组合,在《项狄传》的字里行间再现出来。


    但是,就是在萨顿过乡居生活期间,斯特恩的娱乐生活并不是局限在自家的火炉边。他和夫人经常出去拜访他们的“挚友”,即住在斯蒂林顿庄园的克罗夫特一家,一起吃晚饭,听听音乐,讲讲故事或说说笑话,消磨一个晚上。偶尔,他们也会与福肯伯格勋爵及夫人在纽堡小隐修院吃饭打牌,每过一两个礼拜,只要道路好,健康状况允许,斯特恩就会驾着马车去约克维持他的社会和职业交往。斯特恩夫人常常陪他前往,上市场买点东西,看望看望自己的朋友,斯特恩则逐一走访一下他的朋友,或参加一下礼堂里举行的音乐会,或者闲聊,或在乔治客店的咖啡屋里聊聊天,了解了解世界新闻。乔治客店“是家大客店,那些喝酒不多,不想多花钱的人,可以在那里看看报纸”。然后可以坐车去看望朋友,去萨顿以东的三十五英里的时髦的海滨胜地斯卡伯勒喝喝矿泉水。


    不过在这些外出旅行中,最令他难以忘怀的还是在他剑桥的朋友霍尔—史蒂文森家快乐的逗留。霍尔—史蒂文森在结束了国外之旅后就结了婚,并隐退到家宅——骷髅堡里,这是一堆用扶壁加固过的怪诞的平台和角楼,怪凄凉地耸立在一潭死水似的护城河上。距海滨索尔特本两英里半,主人重新给它起了个特别的名字:“飘摇堡”。斯特恩偶尔和他的酒肉“同伙”,“疯魔社”的成员们在这里过上一两个星期。“疯魔社”是十来个约克郡的牧师和乡绅组成的不敬神灵、大吵大闹、头脑发疯的小团体,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模仿梅德门纳姆修道院臭名昭著的“修士”的作风,他们聚集在斯克尔顿,白天骑马,打猎,钓鱼,晚上喝着勃艮第葡萄酒,唱歌,谈笑,“狂欢”。在晴朗的日子里,斯特恩和他的主人常骑马到吉斯伯勒看望一个寡妇和她的女儿,或者去索尔特本度过许多令人愉快的下午,在平坦的海滩上赛车,“一只轮子浸在海水里”,一口气跑上五英里。也许,这么多次来“飘摇堡”做客跟《项狄传》中癫狂的幽默的关系比斯特恩一生中的任何事情所形成的还要密切。霍尔—史蒂文森拥有一个“优雅的书房”,据说,斯特恩在里面发现了大量稀奇古怪的图书,给他自己的书提供了不同寻常的知识。那些放肆的故事、下流的笑话,以及拉伯雷式的拉丁双关语,斯特恩的“同伴们”用它们缩短了漫长的冬夜,它们毫无疑问也给《项狄传》提供了许多笑料、模棱两可的俏皮话和粗俗的双关语。霍尔—史蒂文森实际上出现在书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成了谨慎而有告诫作用的尤金纽斯;聚到一起喝他的勃艮第酒的这群古怪而又幽默的人也具有一些特点,通过把这些特点与对他人的观察以及书中的一些记忆融合在一起,斯特恩创造了特灵、我的父亲和我的脱庇叔叔这些不朽的形象。


    然而,《项狄传》的创作是斯特恩参与宗教政治活动的结果。雅克·斯特恩起初之所以帮助自己的侄子,据说,是希望侄子会对自己有用。一开始,雅克·斯特恩发现自己对这个年轻人的资助得到了很好的回报。几年内这个牧师写了一些政治性的小册子,还给报纸写了一些“恶劣的信”,成功地支持罗伯特·沃尔浦尔爵士和本地的辉格党人;虽然缺乏关于这段时期的记载,但很有可能在一七四五年动荡的几个月内,当托利党和辉格党,天主教和新教徒之间的界线呈现出危险态势的时候,斯特恩又一次用手中的笔支持了他叔叔的党派。毫无疑问,他对罗马教会的强烈偏见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当时他的叔叔过于热心地深挖细找了所有的雅各宾党人和天主教徒,不管是真正的还是想像的。斯特恩对于托利党的一个嫌疑分子,作家、古文物专家兼著名的产科大夫约翰·伯顿医生非常厌恶,所以后来在《项狄传》中把他用漫画的笔法写成了斯娄泼医生,那个“矮小、敦实、猥琐的”旧教信徒和男接生员。斯特恩反对天主教会,认为它是“一个金钱体制,千方百计操纵人的情感和弱点,而他们自己的口袋却装着扒窃来的东西”,它的历史总是离不开“残暴、凶杀、劫掠和流血的场面”,所以用一贯使用的言词抨击,直到后来在法国和意大利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发现天主教徒既讲人情,又性情快乐。


    然而,在那几年的某个时期,这位赞美诗领唱和他的侄子关系冷淡了起来,到四十年代末,最终发展成为一种公开的深仇大恨。按斯特恩的说法,之所以产生争吵,“是因为我不愿意在报纸上写(政治)文章”;按当地的议论,说这两个人“闹翻是因为这个领唱最宠爱的情妇有了劳伦斯的孩子”。不论什么原因,雅克·斯特恩拆侄子的台比当初扶持他更加积极。他从初露的小小端倪想出一种绝活,把这个年轻人永远搞臭:他设法让斯特恩的寡母和妹妹寄宿在一个慈善机构,很可能是一个关押债务人的监狱里。因为她们长期以来纠缠这位教区牧师要钱,公正地说,超过了他敢给自己的妻子和幼女的数目——“正是这个地方,”斯特恩告诫道,“一个无情的传闻可以对我(作为一个牧师)造成最实际的危害。”——然后雅克散布流言,说她们之所以到那里去,是由于斯特恩不管她们。这一招十分灵验。有证据表明斯特恩与母亲争吵后最终言归于好,继续给钱赡养母亲;然而,斯特恩从来也没能完全平息四处迅速传播的流言。后来拜伦的嘲弄使它成了警句,永远流传下去:“斯特恩那只狗,宁愿对着一只死驴哀鸣也不肯救助自己活着的母亲。”斯特恩在《项狄传》中写道:“整个攻击计划马上就实施了,——盟军方面毫不留情,——约里克则根本没有想到有与他作对的计划实施,——以至于他,好一个随和的人!满有把握地以为他的提拔机会正在成熟时,——他们已经摧毁了他的根基,他便倒下了,就像在他之前已经倒下了许多志士仁人一样。”


    在这次打击的以后几年里,这位蒙受羞辱的教区牧师不再积极参与牧师会政治。但在一七五八年,大教堂教长约翰·方塔尼和约克郡律师弗朗西斯·托法姆之间的争吵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经过多年的钻营谋划,弗朗西斯·托法姆占有了与约克主教管区有关的大部分法律事务所。斯特恩用斯威夫特的笔法就这两个人和他们的追随者之间的长期斗争的高潮和结局写了一本针对弗朗西斯·托法姆的辛辣的讽刺作品,题名为《政治传奇》。这本后来被叫做《一件温暖而又舒适的风衣的故事》的小册子,在一七五九年初印刷出版。第二年,伦敦的报纸报道说:“世界上所有严重的争论都不可能造成这次争论所带来的后果。”尽管这本妙趣横生的作品在一片嘲笑声中戳穿了托法姆博士的自命不凡,但它的流传却有损于牧师会整体的尊严,最后,斯特恩接受了别人的劝说,同意将它付之一炬,只留下寥寥几本。但是,这本作品使他的朋友十分开心,这就煽动他去试着再写一本讽刺幽默作品,不要中途脱逃。据说,“直到他写完《风衣》以前,他几乎不知道自己还能写作,更别说用幽默逗读者发笑了。”这种妙语预示了他尔后的讽刺技巧以及我父亲和我的脱庇叔叔的爱巴马儿。它的成功使斯特恩大受鼓舞,便开始认真地从事文学创作,于是从《政治传奇》灰烬中诞生了《项狄传》。


    从一七五九年一月底开始,斯特恩“能写多快就写多快”,到六月他就已完成了开头两卷小说的初稿。尽管他满怀热情,但也有消沉的时候。一次,当斯特恩把小说中的一些散页读给斯蒂林顿山庄的一群人听时,他的几个听众睡着了,“斯特恩对此大为恼火,一气之下把手稿扔进火里,幸好,要不是克罗夫特从火里抢出了烧黄的稿子,这部作品就永远湮没了。”他的朋友们不止一次地对他小说中的粗俗部分提出抗议,认为这不合牧师的身份。对一个朋友,他是这样回答的:“注意名声就会浇灭他火样的激情,就会阻碍幽默的奔流,如果他还想继续写下去,希望有人阅读,他切不可留心自己的饰带或法衣。”对另一个朋友,他则猛烈抨击了“这种低级的谨小慎微的德性”,而且在替自己辩护时,把自己的名字与那些具有他最喜欢看到的这种美德的人联系在一起:“我不认为我走得有斯威夫特那样远——他还与拉伯雷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而我跟他还保持着一定距离——斯威夫特说过我不敢说的数以百计的事情,除非我是圣帕特里克教堂的教长。”由于经费困难,当地的书商和伦敦的多兹利兄弟都不想冒险出版这么一部史无前例而又颠三倒四的作品。但是,斯特恩修订了他的著作——他写道:“我烧毁的才智比发表的还多。”一个朋友慷慨解囊,借给他“一百英镑来印书”,两卷书于十二月末出版;一七六年三月、四月和五月,我们已经看到,这位欢快的作者作为伦敦的要人在到处招摇。


 


    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斯特恩乘着自己的马拉的自己的马车,载誉回到约克郡。不到三个月前,他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乡村牧师,连去伦敦的开销都支付不起,但现在也许是英格兰最有名的一个人物。他在首都的一群朋友打赌,一封写给“欧洲特里斯舛·项狄”的信也会送到他的手中。克罗夫特写道,这封信“邮到约克郡,在去萨顿的路上迎候斯特恩的邮递员脱帽把信交给了他”。回顾斯特恩呆在伦敦的那段时间,克罗夫特宣称“他的虚荣骑上了他最慢的爱巴马儿,随他纵横驰骋,不受任何限制,他也四处吹嘘他从未享有过的青睐,并且……自以为他的人品为女士们所倾倒,因此他把思想完全转到对女人献殷勤上。”毫无疑问,习惯于见快乐决不放过的斯特恩尽情享受着自己的胜利果实。然而,他已经意识到他这种名声很不牢靠,他把自己比做“一个时髦小姐,人人都想追她,因为这就是时髦,她也许两星期后成了街头女郎,想跟斯特尔下士混一顿饭吃都做不到”。


    的确,即便在斯特恩还没有离开伦敦的时候,一种对他本人和作品不满的潜在的暗流便开始显露出来。在不了解《项狄传》的作者之前,许多读者都曾赞扬过这本书,但当他们得知该书的作者是一个牧师,他舍弃了自己牧师的饰带和法衣,追求小丑的帽子和铃铛时,便三缄其口了。一些文人也对该书大加指责:沃尔浦尔认为它平淡乏味;戈尔德斯密思认为它粗俗、唐突、空洞;理查森认为它跑野马,不连贯,不得体。后来,索多和马恩的主教“偶尔读到了”其中的一部分,便把它改名为《不知羞耻的项狄》。总是喜欢大造声势的报界发起了攻击,连篇累牍、充满敌意的文章开始出现在报刊上,有些指责是严肃认真的,而更多的则是瞎起哄,嘲弄斯特恩的淫秽。在许多讽刺诗中,一首书信体的假托是项狄写给牛津大学神学专业的学生的,规劝他们努力提高的学业不是神学,而是秽语,在这一方面,要学习他的榜样。一篇代表性的散文攻击,突然变成了对小说及其作者的一种挖苦性的赞歌:


 


    这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满篇是调笑脏话。但最出色的一点是——也许你还不知道——特里斯舛英国国教的一个牧师[谢天谢地,不是遵从国教惯例者]——注意那牧师!你可认识那样一个快活的神职人员?——他可有讲粗话的诀窍!——他可把宗教开尽了玩笑!——他把一篇布道文引进下流故事,用插话的形式让讲道者赌咒发誓,你将做何感想?……在这种教诲中没有STERN的东西可言——Nomini nulla fides


 


    然而,许多铺天盖地压在“诙谐得粗俗的约里克”头上的批评应该指向那些源源而来的批评和拙劣地模仿《项狄传》的粗俗廉价的小册子才对。当那位敏感的世界公民问他的书商为什么会写出像斯特恩那样的著作时,他被告知,“出版这本书就是为了销售;除了针对它的批评,随后推出的书没有一本比它更畅销。”在杂七杂八的模仿之作里,许多纯属假冒伪劣的笑料,斯特恩的美不可企及,而斯特恩的暗示则完全被庸俗化了。“有一本批评特里斯舛的小册子,”斯特恩读到了其中的第一本后叫嚷起来,“我希望他们再写一百本这样的东西。”尽管这些信笔乱画的蹩脚文人的作品,潦倒文化的陈词滥调把他吹上了天,但他们的口气却臭不可闻;还远远没有数到一百本,斯特恩就嚷道:“上帝饶了我吧,我是这些粗俗作品的祸根。”


    离开伦敦的前几天,他设法出版两卷人们长期等待的《约里克先生的布道文》,还附上了一份长长的赞助者名单,几乎囊括了英国当时所有的名流,以“平衡”他的人格,这样做的结果只能增强人们对他的异议。人们普遍指责这两卷书的书名趣味低下,一位最激烈的批评家在五月号的《每月评论》上愤然宣称,该书是


 


基督教创建以来对良知和体统的最大冒犯——即便是在异教风行的日子里,这也是一种难以容忍的冒犯……这个约里克究竟是何许人也?我们听说过一个叫约里克的小丑——我们还在一本黄色传奇里读到过约里克这个名字。但从小丑和荒唐可笑的传奇作家的嘴里传达严肃的宗教指令合适吗?谁真相信一个诚挚的牧师会穿着滑稽小丑的衣服登上讲坛呢?


 


但这些布道文,正如斯特恩在序言里所说,“主要是弘扬慈善以及一切以律法和先知为依托的那些类似的品德”,而且这些布道文“发于情,而不是出自理”,所以几乎受到普遍的赞扬。刚刚所引用的那位《每月评论》的评论家,尽管对使用约里克这个名字怨气冲天,但又宣称这些布道文“在用英语写的这类作品中……是写得最自然、最纯净、最优美的;尽管里面找不到多少动情和虔诚的色彩,但还是不乏描写人心灵和情感的微妙的笔触,把这些现象分离出来考虑,正是思想具有博大的仁爱、和善、善感的表现。如果我们把它们看做道德说教文章,确实,都值得高度称道,同样也适合娱乐、教育细心的读者”。大多数有品位的批评家和读者都同意这种看法。这些布道文宽泛而又轻松地谈到了宗教的世俗利益和慈善的快乐;由于有从宗教和世俗历史中抽出来的生动的戏剧插曲和人物素描,所以使这些布道文更加生动活泼;而且写得文笔流畅,又把口语的灵活多变运用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对于那位对“斯特恩其人”不大喜欢的约翰逊博士来说,这些布道文不过是超度杯“表层的泡沫”而已,只可在乘驿车旅行时阅读解闷:“如果由着我的性儿,”他咕哝道,“我是不屑一顾的。”


 


    与此同时,为萨顿和斯蒂林顿安排了一个副牧师,并清算了自己农庄上的抵押和租约后,斯特恩便把家迁到了科克斯沃尔德,“与萨顿相比这是一个幽静的去处”,在斯蒂林顿北面八英里左右的地方。在这个他命名为“项狄家宅”的低矮、零乱、有山墙的住所里,他开始着手第三、第四两卷的写作。昔日在伦敦给斯特恩一袋几尼,还给了“书以改进他的风格”的格罗斯特主教这时给斯特恩写了信,劝他写“有用”的作品,避免“冒犯体统和良好风范”。这位幽默大师回信满口应承他“自觉自愿、心领神会”,“不会得罪任何人”,但同时又说他担心“在写《项狄传》这样一本书时,把里面的一切都肢解为束手束脚的幽默也许非常困难”。他愿意尽力而为,“尽管,大人,我也愿意开怀大笑”。他笑着写主人公的断鼻子和怪名字,笑着再现了厄努尔夫斯的可怕的咒语,从而含沙射影地攻击了一下天主教,笑着在什牢坑驳鸠的故事和视察宴会的记述中对哲学和宗教中的经院习气做了轻松的讽刺,笑着对迂腐的批评家做了笼统的攻击,而对《每月评论》上的这类人进行了具体的抨击,笑着把序言放错位置,散失一章,议论具有下流暗示的鼻子,斯特恩这样一路写下去——尽管也想在“修剪、挖掘、开沟、除草、砍去老根、运走垃圾”时偶尔放松放松——一直苦干到十二月,圣诞节前的一周,他前往伦敦,关照新写的两卷付印出版。


    斯特恩的第二次首都之行比第一次更热闹。“自到这儿后,我就没有在家里吃过一顿饭,”他在写给斯蒂芬·克罗夫特的信中说(至于“我最最亲爱的小咪”早已被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在这儿,去年还只有一个朋友敬重我,而如今已有三个。”当《项狄传》于一七六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问世后,除了一个批评家,其余的都对斯特恩心怀不满,因为他们指责他以约里克的名义出版他的布道文,他断然拒绝接受,还由于他显然讽刺了他们行当的“规矩”,因此他们攻击这部作品枯燥乏味、毫无幽默可言。这显然有失公允,因为尽管第三卷就已经相当不错,但第四卷却是斯特恩迄今创作出的辉煌之作;尽管批评家大肆攻击,但书还是十分畅销。“全城一半人咬牙切齿地痛骂我的书,另一半人则把它捧上了天,”斯特恩在二月份写给克罗夫特的一封信里写道,“——好在他们骂归骂,书还是照买不误,既然这样,我们就得尽快出第二版了。”一个月以后,持续不断的指责给了他一个机会,使他再次把自己与两位伟大的讽刺先辈联系起来。“如果对手们知道他们的痛骂和恶意反倒帮了我和作品的忙,”他宣称,“他们就会安静一点——不过这也是比我优秀的人的命运。他们发现,成名之路,如同上天之路一样——必须经历磨难,我必须谦逊如一,直到我有幸受到的攻击像拉伯雷、斯威夫特一样多;因为我受到的迫害还不及他们的一半。”


    社交季节结束了,到六月下旬,斯特恩乘驿车返回约克郡,一到那里,他很快就以异乎寻常的热情履行他的堂区职责。他定期布道,关心他的教友。在国王加冕日,他款待全体乡亲用的是“一整头大烤牛……牛头也没有割掉,牛角经过装饰”。这段时间,他的家庭生活一帆风顺,《项狄传》第五、第六卷的写作往前进展。“乘着我为妻子买的马车出行可真是令人心旷神怡,”那年初秋他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写道,“莉迪有一匹她特别喜欢的小马。——在她们玩乐的当儿,我就赶写我的特里斯舛。我想,这两卷是最好的。——只要我活着,我就要写下去,事实上,这就是我的爱巴马儿:我太喜欢脱庇叔叔的幻想性格了,以至于我也变成了一个空想家。——我的莉迪娅替我抄写书稿,我的妻子则一边打毛衣,一边听我读稿子。”


    不可或缺的几章写完了,十一月底,斯特恩又到了伦敦。就是这一次,在约舒亚·雷诺兹爵士家里,发生了他与约翰逊博士惟一的一次为人所知的会面。据说,这位字典编纂家说道:“在最近我参加的一次社交聚会中,特里斯舛·项狄自我介绍了一番;特里斯舛·项狄难得坐下来,他告诉我们他一直在写一篇给斯宾塞勋爵的献辞;sponte sua从口袋里把它掏出来;sponte sua,是因为没有人请他读;他就开始朗读起来;没读几行,sponte mea,先生,我告诉他说那根本不是英语。”据说,当晚,斯特恩传看了“一幅下流得连妓院都不高兴看到的素描画”,看到这种情形,约翰逊博士便离开了房间;后来他告诉雷诺兹小姐,他“宁肯放弃同她哥哥交往的荣幸,也不愿会见像斯特恩这样一个无耻的牧师”。


    批评家们一直翘首等待《项狄传》最新的几卷问世,好卷土重来,攻击斯特恩的低俗。可是当他们读了新出的两卷之后,其中展示的新颖、丰富、出人意料的幽默和动人的情感使他们又惊又喜。特灵对死亡的评述,我的脱庇叔叔的战役,勒菲弗的死亡,处处为人倾倒;脱庇叔叔的誓言被称为“天才的幻想”;勒菲弗的故事几乎全国每一家报刊都转载了。斯特恩和他的作品享有了空前的声誉。


    但小说家来伦敦时身体已经十分衰弱,在伦敦的紧张应酬引发了他害过的最严重的肺出血。他必须找一个气候温暖、对他的肺比英国更相宜的地方长期休养;因此,安顿好万一他客死异国的后事后,他于一七六二年一月初开始了与“跨着大步的无赖似的骇人的罪人”——死神的有名的赛跑。他的“蜘蛛腿”几乎支持不住他了,他的声音已经细若耳语,面孔像洗碗布一样,没有血色,他说。而他的精神,正如他在《项狄传》下一卷里所说的那样,从来也没有


 


遗弃过我,也从来没有把那些出现在我的道路上的物体染成黑色或病恹恹的绿色……死神来敲我的门时——你命令他下次再来;而且用的是一种如此漫不经心的欢快语气,以致死神对自己的使命产生了怀疑——


    “——这件事肯定出了什么差错。”他说……天哪!我要给他造成意想不到的麻烦——因为我要飞奔到加龙河畔,我说道,一次也不回头往后看……Allons!我说;车夫啪地甩了一鞭——我就像一颗出膛的炮弹似的离开了,跳了六七下就进了多佛尔。


   


    意外地受到巴黎“总是清纯、宜人”的空气和一到那里受到的“出乎意料的欢迎”的刺激,这个面色苍白、身着黑衣的人健康改善得很快,于是他在法国的首都呆了半年,才开始南下。他在给加里克写的信上说:“特里斯舛在这里几乎跟在伦敦一样有名,至少是在你们这些有地位、有学问的人中间如此,他把我引进了许多圈子(简直就像在伦敦)……我也把许多人变成了项狄主义者——因为众所周知,我比以前项狄化了五十倍,胡说八道得比你以前听到的还要多。”霍尔—斯蒂文森的一位朋友托罗特先生在这段时间见过斯特恩,他写道:


 


    我有时都嫉妒我们的朋友斯特恩先生的快乐性情;对于这个幸运儿来说,一切都是色彩斑斓的。其他人觉得忧郁和哀伤的东西,在他的眼里都呈现出一派快活欢笑的景象。他惟一的追求就是快乐;但他不同于有些得到了快乐却不知道如何享受的人,因为他把快乐之杯饮得一滴不剩,仍然意犹未尽。


 


但到了春天,正一心安排让夫人和莉迪娅去国外与自己团聚时,他又旧病复发。此后,他主要关心的就是舒舒服服地让自己和家人去图卢兹。


    在“炎热得如同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火炉”一样的天气里,南行的旅程持续了三个星期。对此,斯特恩在《项狄传》第七卷中给世人做了理想化的描述。舒舒服服地安顿在图卢兹后,斯特恩坐下来把脸转向飘摇堡寻求灵感,并开始“诱惑脱庇叔叔,我让他一头栽到爱河里”。但即使是“在这些欢乐的平原上,在这温暖和煦的阳光下”,斯特恩还是感觉到自己的工作难以有多大的进展。经济拮据,他认为“法国人永远的平庸”所造成的思想厌倦,“与疟疾、热病、大夫进行不懈的斗争”,凡此种种,都令他苦不堪言。春天他离开了图卢兹,总是满怀希望地辗转各地,在蒙彼利埃过冬。但他的心仍留在英国,把妻子、女儿舒适地如愿安顿在法国后,一七六四年早春,他踏上了归程。在途中,他又在巴黎逗留了一段时间,见到了最近被逐出下院的朋友约翰·威尔克斯,和其他一些英国同胞——他热情地称他们为“善良慷慨的人”,他忍不住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在这个充满诱惑的城市里过着粗服乱头放浪形骸的生活”,一直到五月末,他才离开“无用之邦”,再渡海峡,去“见我的妻子约克郡教堂”。


    然而在没有他的情况下,他的妻子教堂又苦熬了一段时光,因为斯特恩在伦敦花了几个星期拜访朋友,在约克享受夏季的欢乐,花了两个月;又在北部海岸最时髦的海滨胜地斯卡伯勒度过了两周的“交游玩乐生活”。九月底,他终于在科克斯沃尔德定居下来。他让他的副牧师去管理他的教徒——断言他的肺永远不允许他再布道了。于是,他便在“哲学棚屋”里坐下来,因为脱庇叔叔的恋爱仍在那里缓慢地进展着,他又想出新招从自己在国外的漫游中挤出一点油水来。没有费多大气力,他便写出了“有史以来旅行家或旅行作家计划或进行过的最别致的一次法国旅行的游记”;在对自己前几年合乎习俗的几卷处理不当先做了一番说明后,这一部分被安置在第七卷中,而把脱庇叔叔和沃德曼寡妇的爱情留给了第八卷,好让读者抓住他的一团乱麻的主线。一七六五年元月,新的两卷在伦敦出版后,由于格调轻佻,由于按旅游手册铺排他的旅行,由于昂杜莱女修道院院长的故事的粗俗,他遭到了讽刺挖苦;但它们的一些巧妙的插曲、文雅的幽默都深得公众的青睐,所以非常畅销。


    斯特恩在伦敦的社交季节,尽管像过节一样快乐,但临近结束时却被疾病中断了,他便前往巴思休养了一个月,坐着让庚斯博罗给他画了一幅肖像,并且与一群漂亮的寡妇和少女“厮混”。由于不计其数的打情骂俏,巴杰特把斯特恩称做“与漂亮娘儿们鬼混的老不正经”,未必反感的萨克雷则攻击他是一个“不中用的老流氓”。斯特恩的自我辩白很可能是诚实的,他说:“我的头脑中总得有一个情人——它能使灵魂平静……不过我谈恋爱用的是法国人的方式,注重情感——(他们说)l'amour n'est rien sans santiment.”尽管斯特恩向一位巴思情人把自己描述为“纯属精神生活,没有任何婚姻目的”,但至少另有一个情人,在她身上他愿意“享尽余生……即便我没有立锥之地”。


    一七六五年的夏天斯特恩是在约克郡度过的,只要他经常性的肺出血稍有减轻,他就努力扩充他们的布道文第三、第四卷的赞助名单,这两卷在当年冬天出版。“你看见我的第七、第八个不肖子了吗?”他问一个朋友,当然,他指的是《项狄传》的最新两册。


 


    我生下了两个与教会更加相关的东西,我正在为它们悔罪——它们()将进行自我惩罚。大约在九月中旬,可望等着包裹——以约里克第三、四卷的形式面世。你必须知道,这些作品将在我的项狄式的性格里保持一种平衡,正因为如此,它们才被我的朋友和在赞助蔚然成风以后曾在一部书前面露过脸的众多的最显赫、高贵的人士推向世界——我感到难过的是你的名字没有包括在朋友们的名字中间——没有出现在它有权进入的那种有地位的人士中间——所以还是让我把它写进去吧。


 


这样叫人难以推脱的请求自然不会被置之不理,当总共近七百名赞助者的名单公之于众时,它实际上囊括了当时英国的所有名人,还有法国的克雷比永、狄德罗、德·霍尔巴赫和伏尔泰这样一些名流。


    斯特恩在伦敦停留,只是为了把他的布道文交给贝克特。贝克特元月将它出版。然后,他就尽快前往欧洲大陆,因为他要在法国和意大利过一个“欢乐的”冬天,跟新朋老友玩乐,探望夫人和莉迪娅,搜集素材,这些材料再跟先前旅游的回忆融合在一起,后来他又加以改造,使《深情之旅》篇篇生辉。一七六六年七月,他又回到科克斯沃尔德他那“平静的隐居所”,着手写下一册《项狄传》。然而,由于心头被愁云笼罩,工作便进展缓慢。肺出血又屡屡发作;他发现自己不能再尽堂区职责,这也令他惴惴不安;妻子又大肆挥霍——几乎比在法国说定的数额翻了一番,虽然他从未向她抱怨过,但总是忧心忡忡。据目前所知,那年夏天,他只公开露过一次面;但就这仅有的一次,也让他声誉鹊起。由于约克公爵的光临,那个季节的赛事比以往更加声势浩大,喜气洋洋,好始好终的最后一幕是,礼拜天他们请早就认识公爵大人的斯特恩在大教堂于公爵面前登坛布道。就在这个几乎三十年前他一举成名的地方,斯特恩宣讲了一篇被伦敦各报报道的“精彩演说”,这也是斯特恩在彼得大教堂的告别辞。


    一七六七年一月一日,斯特恩乘驿车去伦敦,“又产下一仔”——事实证明,这是最后一个“项狄嫡传”。斯特恩很快就不知不觉地卷入了赴宴、看戏、聚会的漩涡。月底,印有献给当时的查塔姆伯爵皮特的优美献辞的单卷本《项狄传》问世,使他高兴的是,“最受人们的青睐”。因为脱庇叔叔爱情故事的令人震惊的结局,再加上——用柯勒律治的话说——“恣意调笑”,他受到了严厉的批评;的确,还有一些被激怒的人甚至写信给斯特恩的好友约克大主教,暗示应当解除这个不轨的牧师的圣职。但大多数批评家已经把他看成了英国的拉伯雷,对他的新作大加赞赏。《评论报》写道:“我们希望这本书更能照顾一点纯真男女的耳朵;但可能,在拉伯雷已出现过后的所有作家中,只有特里斯舛最有资格双手叉腰,趾高气扬地在屋里踱着步说‘谁敢与我比肩’。”脱庇叔叔的爱情故事和打乱的章节被认为十分有趣;但对“像大风天的轻云一般,飞过我们的头顶,永不复返”的时间的动人的感叹,对“曾经坐在我爱戴的塞万提斯从容的笔端的最甜蜜幽默的文雅精灵”的抑扬顿挫的祈祷,以及关于“坐在河岸上,用笛子吹奏晚祷曲,她的山羊卧在她身旁”的玛丽亚的缠绵的田园牧歌——凡此种种都是华美的篇章,在全国各种报刊上转载。这些篇章,连同勒菲弗的故事,脱庇叔叔与苍蝇的小事在斯特恩多情的同时代人看来,都是作者天才的最优秀的创作,应该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正是这年冬天,在伦敦的宴会圈子中,斯特恩邂逅了伊丽莎——伊丽莎白·德雷珀,并且向她求爱。伊丽莎白·德雷珀是东印度公司驻孟买的一位官员的妻子,当时二十二岁——这是斯特恩风流一生中的一次很大的感情冲动。她是一个迷人的女郎,明眸善睐,有一张“我所见过的最美的鹅蛋脸”,对于一个孤独的五十三岁的病夫来说,她活泼的谈吐、丰富的感情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可以肯定的是,斯特恩对德雷珀夫人的爱是柏拉图式的。身为一个“没有一星半点性欲”的慢性病人,他毫不隐瞒自己对德雷珀夫人的迷恋。他的话与其说是求爱者说给情人的,倒不如说是父亲说给女儿的。然而,很快,他便写道:


 


    我的妻子已经来日无多……我不知道哪个女人,比你更适合代替她……我所缺乏的青春,将由机智和幽默来补偿——斯威夫特爱他的斯黛拉,斯卡龙爱他的曼特农,或者是沃勒爱他的萨查里莎,都比不上我爱你。我歌颂你,我选中的妻子!所有上面的那些名字,尽管也很不凡,但都要让位于你,伊丽莎。


 


当她丈夫指令她四月启航到孟买去的时候,斯特恩觉得他们的分别就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除了那可怕的一刻的感受,什么都无法比拟”;她走了以后,他写道:“发信十分钟后,这个可怜的约里克的身体就垮了,我胸部的一根血管破了,血流不止,一直流到今晨四点。我用血浸透了你给我的所有印度手帕——我想这血是从我的心里流出来的!


    在分手前,双方都同意给对方写一本记录自己生活和情感的日记。只有斯特恩的那本日记保留至今,有一部分他为她描绘了他在伦敦滞留的几周里,以及夏天他退隐科克斯沃尔德创作《深情之旅》期间,他凄凉的处境的动人画面。在他创作《深情之旅》并天天记日记的时候,这位病人时时刻刻都在思念他的伊丽莎,以致有时某种幻觉似的东西闪上心头。还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在这类由这种处境引起的,仅仅靠自己温情抚慰的心灵的无奈的痛苦中感受到了一种快乐”;在科克斯沃尔德,这种深情的快乐,还有他对伊丽莎的思念屡屡把她的身影真切动人地带到他的身边。“亲爱的热情!”他满怀欣喜地向她喊道,“你在一瞬间便把时间滞后了几代的东西推向前进——我感到你一天有十次在我的身边——我跟你一谈就是几个小时,伊丽莎——我采纳你的建议——我听从你的论理……——在我们这种磨难时期,我把值得为之生活的一切都归功于一颗温情的心的魔力。”这就是当时的情感心态——一个病人的心渴望在自己温馨的幻想中寻求安慰(这本身不过是斯特恩无法“稍长地思考任何严肃问题”的病理表现)——这也正是下面的《深情之旅》中那段著名的呼唤的起因。


 


    可爱温顺的人的精神啊,它会立即屈从于幻想,因为幻想会哄骗自己疲惫时的期望和忧伤!——自从你算定了我的日子,好久好久了,我都没有把这么多的日子踩碎到这块着魔的土地上;当我的路途过于崎岖,脚不能行,过于陡峭,力不能支的时候,我就离开它,走到幻想撒满了快乐花蕾的坦途上去;在坦途上拐上几个弯儿以后,我就体力恢复,精神振奋地回来了。


 


的确,正如克罗斯所说,《给伊丽莎的日记》的重大意义在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它“表露了病态的情感……而这正是《深情之旅》的创作源泉,在《深情之旅》的创作期间,斯特恩的身体因肺痨急剧消瘦……两部作品互为补充,互相印证。在日记里,我们能读到对伴随着耗人的疾病的伤感的粗糙的表述,在《深情之旅》里,人们能读到让作者跻身于英语散文大师中的细腻艺术的情思”。


    这年夏天,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斯特恩夫人和莉迪娅前来探望,为了能长久居留法国,她们希望强行分居。但斯特恩很达观地面对了这种局面,所以会面远比他所恐惧的要缓和得多。“我最亲爱的伊丽莎,一切都比我所希望的好,”十一月一日的日记里,斯特恩怀着满意之情写道,“妻子和女儿陪了我两个月,今天总算走了……按她们的意愿把各种事情安排妥当后……我已用人道和慷慨像征服别人一样,征服了她——她离开了我,多半还爱着我。”


    夏天,斯特恩的身体康复得很好。但在夏末,他又开始吐血;他废寝忘食地辛苦了十一月这整整一个月写完《深情之旅》之后,身体就彻底垮了,一连三个星期,他都没有迈出房间一步。“约里克”,他给一个朋友写道,“因为《深情之旅》已经心身交瘁——的确,一个作家必须亲身感受,否则读者就感受不到——但我的躯体已经被我的感情撕扯得支离破碎了。”尽管已经切实听到了死神坚定的脚步声,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冒险去了伦敦。他希望能见一见那里的许多朋友,也希望环境的改变会再一次在他身上创造奇迹,还希望在他的新作把他以新的品格展现给自己的读者时,自己能够身在这个大都市。“我要长眠了;在圣诞节把账结清,”他开玩笑说,“除非我要带来的东西……被印刷厂的学徒卡死,我就有幸给各位展示纯洁的头脑所能孕育出的最干净的两个小子——他们也很调皮,mais cela n'empeche pas。”由于计划要用《项狄传》来娱悦读者,所以怎么逗他们,让他们发笑,他并不总是小心翼翼的;而《深情之旅》有意“要教我们比现在更爱世界,爱我们的同类”,他着力描写的是铸成人道的那些“更温柔的感情和爱心”。他说,“由于我写了《项狄传》,世人满以为我自己比我实际上更像项狄”;还以为这个不为糊口,只为出名而写作的人是急于目睹自己的公开变形的。他预言道,在卧室里读过《项狄传》的人将会在客厅里读《深情之旅》。


    一七六八年二月底,《深情之旅》出版后,一切完全在斯特恩和朋友们的意料之中。 第一版在一个月内便销售一空,除了《批评报》,到处是一片赞扬声,因为该报的前主编曾被斯特恩挖苦为乖戾的旅客斯迈尔芬格斯。甚至沃尔浦尔,这位只在《项狄传》中看到“胡言乱语”的作家,也说这本新作“尽管铺排过度,还是十分喜人”,而且也称赞了该书的“良好的情趣和细腻的笔法”。长期以来,一些友善的批评家就鼓励斯特恩发挥他偶尔使《项狄传》满篇生辉的写感情的才华;如今,斯特恩就在一系列用细腻的色彩描绘的、纯正而又活泼的散文叙述的短文里描述了他的法国之旅中的动人事件和美妙情感。公正地说,情感的真诚、机智的纯正还有商榷之处:在那些回肠荡气的场景中,还有一些斧凿之痕,十分明显,好像是斯特恩在读者面前装模作样,恳求读者带着作者自己的感受去观察,去流泪;在其表面纯真的后面,人们会瞥见,用萨克雷的话来说,“萨梯的眼睛在树叶中窥探”。与《项狄传》相比,《深情之旅》画面不是那么广阔,人物性格不是那么多样,人情味、幽默感没有那么丰富,然而尽管篇幅短,范围窄,《深情之旅》在英语散文中还是最接近完美的。


    但是斯特恩没有充分享受到最后胜利的喜悦。一次流感导致了胸膜炎,三月十八日,他因该病不治与世长辞。被一群朋友派去探视的一名仆人回来说:“我到了斯特恩先生的住所;女主人开了门;我问先生情况怎么样。她让我上楼去护理室。进了屋子,我看到先生已奄奄一息了。我在那儿等了十分钟;等到五分钟的时候,他说:‘时候到了。’然后他抬起手,好像要挡住别人打他,一分钟后就咽了气。”很快,各家报纸便登出讣告,有些报纸还加上了哈姆雷特的哀叹:“哀哉,可怜的约里克……一个滑稽百出妙想天开的家伙。”《伦敦杂志》意识到有关他的偏颇的议论,于是宣称,同时在诠释可能是他写过的一段最有名的话,“如果指控精灵带着自己的轻率飞向天国法庭,呈交它们时就会脸红”,要么“记录天使在记下它们时,每写一项就会在上面洒一滴眼泪,将它永远洗刷干净”。听到斯特恩的死讯后,德国批评家、戏剧家莱辛说:“我若能让斯特恩多活一年,我宁愿自己少活十年。”


   


    对于斯特恩的人品,每个读者尽可以有自己的评判。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再会像萨克雷一样指责他是一个懦弱、虚伪的约瑟夫·瑟菲斯,一个“不中用的老流氓……自负……险恶……诙谐……虚伪”;然而,即便是在这个谨慎宽容的时代,也并不是人人都同意斯特恩书信编辑者刘易斯·P.柯蒂斯的说法:“他那些曾经被记在邪恶账上的错误”,如今好像“只不过是些瑕疵而已”。平心而论,可以说斯特恩是一个身心不够稳定,不够虔诚,不够纯洁的人——是一个恼人的丈夫,一个行为不轨的牧师。但同样可以毫不偏袒地说,在这些事情上他的表现也极少,即便有的话,比他同时代人平均水平低,而十八世纪的牧师在圣洁方面可是堕落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的理性思维,已经说过,并不强;尽管他的确热爱毕达哥拉斯的信徒,因为他们“离开躯体,以便很好地思维”,但对他来说,“理性的一半,就是感觉”;所以他的行为“像苍蝇随意乱叮一样……出于第一冲动”的时候多,而出于事先的深思熟虑的情况少。即便他的作为有时造成了不良后果,即便在寻求情感刺激的时候,他把正确的感觉和正确的行为混为一谈,但他本人既不邪恶,也不虚伪。蒙塔古夫人从不乱赞扬人,对她的表姐十分了解,她承认“他有错误,不是因为邪恶,而是因为轻浮”,并且明确地说:“他严肃认真不足,但和蔼善良有余。”


    童年时代随军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青年时期缺乏可靠的家庭关爱,在剑桥肺出血之后总有挥之不去的恐惧,担心他“一定会中途丧命,再也享受不到可以从想像中借来的美好时光”,所以斯特恩也许是无意识地养成了一种享乐主义,这使他张开双臂,无论是生活的快乐还是痛苦,来者不拒,一概兴味十足地揽入怀中。而从对待自己生命的这种宿命论的态度产生出了他的哲学——如果用这个名堂可以抬高身价的话——慈心笑口。正像《项狄传》的写作一样,斯特恩的一生,“汲汲于以乐为本,抗病免灾”;可以肯定的是,这一生命历程的伦理含义或社会效果被他项狄化了,他使自己和他人都改信了“真正的项狄主义,随你们想着反对它吧,它敞开了心和肺,就像所有那些带有几分它的性质的爱,它使血液和其他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体液自由地在它的渠道里流淌,使生命的轮子长期转动,快乐循环”。


 


 


三、《项狄传》


 


    还在《项狄传》油墨未干的时候,读者们就相互询问这本书要说什么,貌似的混乱目的何在,风趣和智慧,柔情与秽语格格不入地搅和在一起是什么意思?习惯于理查逊的明白流畅、菲尔丁的活泼易懂的读者,一看到斯特恩的稀奇古怪、忽走忽停、戏谑放肆,还有急促的充满习语的会话文体,便如坠五里雾中。“如果这本书真有什么差错,”开头两卷出版以后,霍尔—斯蒂文森的一位朋友写道,“也许就是斯特恩的有些笔触太微妙,不是每个读者都能完全看出来的。”岁月的流逝并没有使这些笔触变得更容易发现,也没有使该书复杂的结构、幽默、说教和情感变得更加明白。


 


   


 


    对《项狄传》的读者来说,最直接的混乱来源是该书本身明显的混乱。尽管斯特恩指出该书是从ab ovo开始的,但随后就好像在朝四面八方漫游——的确,有时候是同时在朝各个方向漫游——没有形式,没有计划。近期的一位反映公众意见的批评家谈及“《项狄传》的绝对无序……被一种丝毫不关心秩序、统一或逻辑的气势挥洒出的一种不确定的主题”。但这本书的绝大部分还是精心计划、按部就班地写出来的;尽管谁也不打算或希望把它整理得井然有序,但只要公允地思考一下斯特恩的意图和作品本身,就会打消该书只是兴之所至胡拼乱凑这么一种印象。


    据斯蒂芬·克罗夫特的回忆,斯特恩原本的计划是“让主人公特里斯舛·项狄遍游欧洲,对各个朝廷发表议论,然后批评反思不同的政府……最后让特里斯舛成为一个阅历丰富、不折不扣的英国绅士回国”。这个格式在结构上与斯特恩最早仿效的拉伯雷和斯威夫特的讽刺游记雷同,并深受他多次讽刺的文艺复兴时期的礼仪书的影响,随着经历和自信的增加,他感到自己的才华在发展,所以小说家对这种格式逐渐反感起来。他的兴趣由政治和教育转向了人和世态,结果,《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变成了项狄一家的成年人及其仆人和朋友们的生平与见解。


    要记住,不是“生平和历险”。这种东西,斯特恩这一代人已经写得没完没了。以时间为序,笛福先后用无数的细节记述了鲁宾孙·克鲁索、摩尔·弗兰德斯和罗克萨娜等人的生平和奇特惊人的历险;就像穿在一根线上的珠子,众多的事件只不过由一个全都经历过来的人物衔接在一起,只有在创作者才思枯竭时才会结束。理查逊描写帕美拉和克拉丽莎的历史时,很少有心理透视;但要不是他的分析技巧和极其令人信服的戏剧性结尾,他的事件同样大体上串在无时不在的主人公的线上,事件的多少恐怕要依主人公的耐力的长久而定。菲尔丁在约瑟夫·安德鲁斯、汤姆·琼斯和阿米丽亚的历险中,描绘了一个精心制造的、充满生活的三维世界,其中的许多人物都能得到观众的注意,但主人公只有一个,其中的故事的结局是以不可避免的戏剧性的方式达到的;然而创造这些作品的生活素材都是最富有生气的、公开的、身体的历险,在情节的各条线索所允许的情况下,都是按时间顺序安排的。斯摩莱特也曾生动地描述了罗德里克·兰登和佩雷格林·皮克尔的野蛮历险,但用的是早期流浪汉传奇的大致按时间顺序的直线结构。对于“生平和历险”小说来说,其中的要素不外乎沉船和哗变,强奸和谋杀,诱拐打斗和爱情,它们按时间顺序安排是必要的。


    而在“生平与见解”小说中,事件并不重要,甚至也不是不可或缺的;在见解的关系和相互作用中,实际的时间顺序变得无能为力。无论是诸多场景的安排,还是单一场景的发展,都没有必要按时间顺序。一个人可以有见解——或者至少——在他出生前——可以记录下他的成人亲属的见解吧。而所有这些见解,按亲切会话的随便态度表达出来,在时间、主题上根本没有任何限制,可以从爱情谈到政治,也可以从马尔伯勒谈到摩西,然后再返回去。但这并不是说“生平与见解”就一定没有形式。乍一看去,《项狄传》是没有定形的,而实际上,该书使用了好几种重要的结构手法(还不算柯勒律治所指出的“人物的连续性”),其事件的发展往往像显然更加理性的“生平和历险”小说一样合乎逻辑。


    《项狄传》的最明显的结构手法是真正的时间顺序排列手法中的简单的一种。书中有很多地方涉及历史事件,并常常给读者提供实际日期,让他把握情节。脱庇叔叔是在一六九五年围攻那慕尔的战役中受伤的;五六年后,他乘驿车到了乡下,并在草地滚木球场上发动战役;沃德曼寡妇便立即爱上了他,但直到一七一三年底敦刻尔克拆除,他一直都没有闲暇来应付她那短暂但让人心明眼亮的进攻。我父亲大约是在其弟受伤退役回家的当年在伦敦开始经商的,于一七一三年(围攻登德尔蒙德七年之后)回到他乡下的家里;特里斯舛是在“我主一千七百一十八年三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和第一个星期一之间的夜里怀上的”;五岁时,他经历了窗扇事件;一七四一年,他领着诺迪先生的儿子游历欧洲。等等,等等。当然,这些日期确定的事件并不是以时间顺序安排的,但谁想要找出一份完整的时刻表,列出从一六八九年特灵参军到“一七六六年八月十二日”特里斯舛坐下来写他的生平与见解的最后一卷的第一章中间所发生的事件,他也只会找到一两处因疏忽造成的前后矛盾之处。


    故事的一些主要的、外在的情节是通过两个互相重叠的顺序发展的,这些情节在每一个顺序里是完全按时间先后安排的。第一个顺序主要写的是我父亲和他的家,特里斯舛的怀胎、出生、受洗;我父亲参加视察宴会,接受他的姑母黛娜的遗产,得知博比的死讯;他写作《特里斯舛全书》,决定聘一名家庭教师,让特里斯舛——在这个顺序的末尾,在第六卷的中间——穿上裤子。然后场景马上转换到了草地滚木球场上,在已经开始了的第二个顺序里,我们由此看到书的末尾,追随的是我的脱庇叔叔的命运,先是战争中的,继而是恋爱中的,最后是幻灭中的。


    虽然有些段落,例如法国游记和可怜的玛丽亚的故事,显然是作为插曲穿插进来的,虽然斯特恩偶尔还先写出第一句,第二句就托付给全能的上帝了,还开玩笑说这是他的习惯,但依然有证据表明他对故事枝节的安排是有深谋远虑的。例如,在他写该书的开篇的时候,我父亲的出身论就已经了然于心了。第一卷中露头的我父亲的名字理论,就要求第四卷中特里斯舛不幸的施洗命名来补充;父亲的鼻子理论,先是在第二卷中有了个伏笔,从而使第三卷中的灾祸和跟在第四卷中的理论阐释成为必然。脱庇叔叔的爱巴马儿在全书自始至终在有条不紊地骑着;这部未写完的作品结束时他的不幸的爱情在前几卷中都屡屡提及,而且斯特恩一开始写作就胸有成竹。


    然而,全书赖以推进的观念组合原则才是最重要的结构手法。有时候斯特恩极想信口开河,不愿妨碍想像的驰骋,除了在这种情况下做出一些新的偏离,他的作品的展开,即便看来是极为出格的离题,总是以“睿智的洛克”的理论为根据:一些观念在人的心里产生联合,要么是通过它们的自然联系,要么是通过机会,通过习惯,这些联合在一起的观念“总是成群结伙的,任何时候只要一个出现于理解中,它的伙伴则会跟着出现;如果这样的联合在两个以上,则全伙观念都不可分离,因而会同时呈现出来”。


    众所周知,特里斯舛把他悲惨的受孕归咎于母亲不幸的观念联合;而类似的奇特的观念联合,有时滑稽可笑,有时格格不入,则激发指引着书中所有重大场面中的会话。例如,第二卷中,斯娄泼医生出人意料地闯进了我父亲的后客厅,便把斯蒂文努斯带进了脱庇叔叔的脑海中;我父亲察觉到弟弟的爱巴马儿来了,便大声呵斥起幕墙和角堡来;斯娄泼由于按自己粗俗的用法解释这个字眼,便笑了个不亦乐乎;脱庇叔叔为了纠正大夫的想法,便解释了这些字眼和别的许多军事用语;面对这种局面,父亲由于被斯娄泼的双关语激怒,又因为弟弟让他的爱巴马儿随他乱跑而生气,便侮辱了弟弟一顿;但脱庇叔叔,由于他和善的天性(这使特里斯舛记起十年前他善待一只苍蝇的事)不愿发火,而且表明决不记恨,便继续谈斯蒂文努斯和他的帆车;斯娄泼医生对这种运输方式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因为它可以迅速解救临产的妇女,而且风又不花钱;对于不花钱的东西,父亲立刻表示反对;他正在发表一通关于贸易原则的宏论时,下士进了屋子,使话题一转。第八卷里,特灵刚开始讲波希米亚国王及其七座城堡的故事,第一句还没有讲完,他就被打断——通过脱庇叔叔和他自己的观念联合——议论起反复无常、军事史、地理学、年代学、马尔伯勒公爵的大进军、火药的起源、上帝的权力和怜悯、偶发事件和自由意志,最后还议论到他早年与“一个旧教女神职人员”的恋爱纠葛。这就是谈话无法预见的(但无可辩驳的)逻辑。


    斯特恩经常把事件复杂化,关于脱庇叔叔和苍蝇的题外话就是一例,办法是在他的人物的联合的观念中加上他自己的。这就是他的很多题外话的根源,但这些题外话总是精心策划的,而且正如作者所夸耀的,既东拉西扯,又循序渐进,而这些题外话又屡屡插进去来突出和渲染人物。斯特恩充分利用了他对读者采用的这种自由、轻松的谈话体,极力来戏谑读者,而且显然使他高兴的是,他居然屡屡成功。结果,令人开心但难以预测的却是读者——通过联合——对《项狄传》中的观念的迂回曲折又几乎无懈可击的逻辑顺序的追索。


 


幽默人物与秽语


 


    斯特恩首先是个幽默大师——克罗斯称他是“现代文学中一个其幽默感压倒了其他才能的人的最完美的典范”——同样《项狄传》首先是一部幽默作品。斯特恩自称此书的目的在于“通过嘲讽我认为应当嘲讽的事情”并逗他的读者发笑,从而为世人做一件善事——因为笑“会为这破碎的人生增添一点色彩”。尽管本书带有说教色彩,尽管它嘲弄了装腔作势、炫耀才学的现象,甚至尽管它具有尽人皆知的善感多情,但它归根结蒂还是一部诙谐幽默的作品。无论多么严肃的题材,无论多么琐碎的题材,无一例外都能引发斯特恩对不协调现象的逗乐意识:出生、洗礼和死亡;一根割破的拇指,一颗滚烫的栗子,一把夜壶——都是惹他发笑的素材。他最精妙的幽默和讽刺在会话中处处都有展现。他没有步庞大固埃和格利佛的后尘,把特里斯舛送到国外去寻找一种荒诞、讽刺性的冒险经历,而仅仅是选择了一群疯疯癫癫的人物——不包括特里斯舛——搭起舞台让他们交谈。或者,用他自己的比喻来说,将他们一个个扶上各自的爱巴马儿,然后让他们快快活活地慢跑起来,时不时地你推我搡,把对方摔下马去。


    因为斯特恩是根据主导情绪论来构思人物的。主导情绪论是琼生所谓的气质论的十八世纪的说法。所以,一个“气质性”人物就是一个其思想受一种独特的气质或情绪(斯特恩交替使用这两个词)支配的人,而这种独特的气质或情绪会影响他的眼光,歪曲他对生活方方面面的判断:“当一个人听任一种主导情绪的支配时——或者换句话说,当他的爱巴马儿变得桀骜不驯时——那就永别了,冷静的理智和充分的谨慎!”然而,斯特恩的创造要比琼生和斯摩莱特怪癖的化身丰富得多。虽然根据的是一致接受的气质论,但脱庇叔叔和父亲及其他人物从他们作者的善感的头脑里浮现出来时是人物,而不是漫画。就像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笔下那些著名的气质人物一样,他们的主导情绪被别的一些更微妙的思想感情上的品质巧妙地掩饰、软化,把他们从纯粹的怪物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


    脱庇叔叔骑上的全速奔驰的爱巴马儿就是他对战争史和战略战术的迷恋。在进攻那慕尔时,他的腹股沟受了伤,在家养伤的四年中,他收集了大量的地图、防御工事平面图和军事历史以及军事科学的书籍,跟“堂区神父和理发师闯入堂吉诃德书房后发现他搜罗的骑士书一样多”。由于他手不释卷,埋头苦读这些书籍,所以导致他像他的那些杰出的前辈一样,不仅公然操练他的爱巴马儿——“从国家利益出发”——在他的草地滚木球场发动了一系列微型战役,而且还到了非它不想,非它不说的程度。一连串的观念让他联想到的只是一连串的大炮;约里克用“近距离平射”这一词组打了个比喻,搞得他就射弹大发了一通议论;我父亲笨拙地将左手插入右边的口袋,却让他想起了他负伤的“横向曲折方式”,于是把正在进行的谈话忘得一干二净,立马打发人去取那慕尔地图,好测量进攻的横切路线的回转角度;他哥哥使用的一些助动词也能让他联想到利默利克的丹麦援助部队——尽管他自己很清楚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


    然而,跟拉·曼却的骑士不同的是脱庇叔叔并不疯。跟迷恋爱巴马儿的他的前辈——斯摩莱特笔下的特拉尼恩准将不同的是,他从各个方面讲,都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不是一幅漫画。从他的爱巴马儿身上下来,他仍然是一个平平常常、不装腔作势的人,温和而又英勇,天真得惊人,但心中凭直觉得到的智慧却异常聪明,犹如少女一般谦虚,仁爱,善良无比。但是斯特恩将其升华为一个“蒙昧”人,浑然天成、不事雕琢的美德的化身,则未免有点儿浪漫。斯特恩又在另外一个地方宣称:“造物主把人造得纯洁、正直——拥有最温和的气质——有一颗让他行善的心,热爱保护他的同类。”他把脱庇叔叔刻画成这样的一个人,在描述特里斯舛的家庭教师时,把自己的性格概括为“率直、慷慨、大方、勇敢”。


    然而,在与他的癖好不相容的事情上,脱庇叔叔的脑筋就像火星不可能点着的湿火绒,他那迷人的天真不止一次地接近于愚蠢。他那浪漫的单纯则变本加厉,最后变成了一种毫无浪漫可言的愚蠢,其实,这正就是他气质的基础,使他对他在草地上进行的模拟战的无聊视而不见,把他变成了我父亲繁琐理论的一种完美陪衬。一个人连最简单的一套推理及最普遍的一些隐喻都弄不明白,但却能读懂意大利文和拉丁文写的物理和高等数学的专著,而且偶尔还能凭记忆引用并翻译拉丁文,这确实显得自相矛盾;而他在我母亲的结婚契约里向他哥哥建议至关重要的补偿条款时表现出的精明世故与以其天真震惊了沃德曼寡妇的那个率真灵魂则表现出不可思议的矛盾。但总的来说,全书却始终如一地把他刻画为一个理解力大受限制的好人形象。在项狄家宅的后客厅,当他对那些唇枪舌剑摸不着头脑时,或当别人提出一个格外冒犯他的常识的建议时,他只是一个劲儿坐在那儿一声不响地吸着他的烟斗,或者意味深长地吹着《利利布勒罗》。正如特雷尔所说,他已经变成“厚道善良、诚挚单纯的原型,就像哈姆雷特是优柔寡断的原型,埃古是阴险狡猾的原型,夏洛克是种族仇恨的原型一样”。他集纯洁善良于一身,用赫兹利特的一句名言来说,他是“对人性的一种最好的赞美”。


    脱庇叔叔的气质基于他的单纯和天真,我父亲则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那过火的气质却来自他对巧妙而又曲折的思辩的热爱。虽然跟他弟弟一样被构思得十分简单,但他似乎是个比弟弟复杂一些的人物,因为他的思想活动从不停歇,他的智力冒险变化多端。他有“世人所具有的最怪的思维方式”,特里斯舛解释他有特点的气质时写道:“事实上,他的道路远远偏向一边,远离了大多数人走的路——在他面前的每一件事情对他的眼睛呈现出自己的面目和剖面,与其余的人所看到的事物的平面图和立体图完全不同。换句话说,那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当然要做不同的考虑。”脱庇叔叔总是生活在回忆中,仅仅用热心地考虑环境的办法来指引他的生活,而父亲则总是展望未来,学究气十足地试图以推导出的行为原则来规范他和别人的行为。作为一个十足的哲学家,他半玩笑半认真地提出一些奇谈怪论,再对它们思辩,全然不顾现实和常识,最后将它们归纳为假说,这就是他的气质。对他来说,假说本身就具有神圣和力量。“对于一个假说来说,一个家庭的名声算得了什么?”他嚷道,“……而且,假如你谈到这个——一个家族的生命是什么?”就像他之前的科内留斯·斯克里布莱鲁斯和他之后的奥斯丁·菲弗勒尔爵士一样,他要用一些学究式的抽象的理论来规范家人的生活,尤其是他儿子的生活。他倒是不乏起码的机敏和才智;但就像蒲柏写到的,主导情绪一旦主宰了思想,


 


机敏、精神与才具只能让他变得更糟;


只有理性本身才能给它利器和法宝。


 


同样,我父亲的“判断最后变成了他机敏的傀儡,而他会上天入地折磨世间万物去支持他的假说……”斯特恩又补充说道:“还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绞杀过真理!


    父亲最著名的假说当属关于名字和鼻子的假说。前者认为一个人的教名对决定他的性格和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像阿基米德或特里斯墨吉斯忒斯这样的大名一定会让该名字的拥有者成为伟人,而像尼基或西姆金那样平庸的名字——或者像特里斯舛这样一个可怜透顶的名字——将不可避免地会让它的拥有者身份低下。后者认定一个人鼻子的长度跟他的身心和性格的力量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父亲“不明白英国的这个最显赫的家族怎么能忍受一连出现的六七个短鼻子”而“同样数目的又长又漂亮的鼻子一个接着一个连成一条直线[将会]把这个家族抬举到王国最好的肥缺上去”。还有一些别的假说。一个是沃德曼寡妇要得到脱庇叔叔的伎俩所表明,或许启发给我父亲的,它认为像他们俩那样的爱情,与其说是一种感情,倒不如说是一种处境;另一个也是那个寡妇所表明的,它认定打亚当堕落起,世上的每起灾难和混乱都是女人的淫乱造成的;再一个涉及的是政治学,囊括了移民和统治、贸易和人口的复杂理论。还有一个关于灵魂的位置的假说,表明一个健康假说具有吸收属性,因为它能把关于强劲怀胎及轻松分娩的重要性的从属假说吸引到自己这边来。


    在正常情况下,父亲跟脱庇叔叔一样是个温文尔雅的——但绝不是天真烂漫的——人,他对家人,对朋友,对用人都和蔼可亲。然而不幸的是,他总是遇上一些让他烦恼、沮丧的事情,因此他每每表现出来那种牢骚满腹,尖酸刻薄的古怪情趣,除了推导假说的天才,这就是他最突出的特点了。在他那些关于特里斯舛的幸福的宏论——关于他的出生、他的鼻子及他的名字的宏论——一一被现实戳穿之后,当这些理论的无用暴露无遗时,他才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处境的讽刺意味。而当他的一些次要的思辩遇到障碍时,他也会胡思乱想,烦恼异常。除了推导假说,他最喜欢做的就是拉拢别人接受他的信仰;但却从未能让人改信他的信仰。项狄一家的独特之处,也是斯特恩的戏剧天才赖以显现的奇特之处,就是尽管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在使劲地鞭策自己的爱巴马儿,但每个人做起事来都像一条短缰绳,既让别人恼火,也有益于别人的健康。父亲认为他弟弟的爱巴马儿是“绅士骑过的最荒唐的马儿”,他心情好时,就只是嘲笑嘲笑而已,但心情坏时,则对它厉声呵斥一番。但他最终因此受到了报应。惟一能理解他那些理论的约里克牧师从来都不肯接受它们;脱庇叔叔尽管满怀善意地聆听,却永远都听不懂;母亲则宁愿呆在家里织毛衣也不愿意出外旅游,她既理解不了,也不想去理解。“倒霉透了!一天下午,他对我母亲讲了半个小时之后仍毫无结果,他自言自语地说着走出了房间;——倒霉透了!他一边关门,一边咬着嘴唇说——一个要精通天地间一连串精深的推理的人——同时又有一个妻子有这样的头脑,所以,就无法把一个推理悬到她头脑里面,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免遭毁灭。”


    虽然母亲很少露面,话也不多,而且“根本没有性格”,但她却是斯特恩创造的最可爱的人物之一。作为他刻画人物技巧的一个范例,她主要引人注目的地方是没有能力——或者缺乏愿望——替自己说话。她过着平静的、植物似的生活,但这本身却是她对我父亲高谈阔论的实用价值的一种突降式的评论。所以她对我父亲来说,也是一种陪衬。对于父亲这个几乎一切都喜欢以争论来说明的人,她不仅始终拒绝争论,而且连任何性质的问题都不提,这就成了他苦恼的第二个根源。“她不是一个知识妇女,我父亲会说——这是她的不幸——但她总可以问个问题嘛。”但她从来不问,结果,“他们俩之间的谈话很少超出一个建议,——一句回答,一次反驳;完了以后,总要用几分钟歇口气儿……然后再往下进行。”


    在项狄家的用人中,除了特灵下士,谁也没有显示出与自己地位不相称的任何素质。特灵虽然话多,但却毕恭毕敬地追随着脱庇叔叔;但每个仆人,下至那名又胖又蠢的厨工,都被刻画出了鲜明的个性。在著名的厨房一幕中,斯特恩戏剧性地运用了洛克观念联合的理论,他塑造人物的经济手法,在这里表现得游刃有余,堪称全书之最。在这一幕中,特灵手拿着帽子和手杖,被别的用人围着,苏珊娜的一只手还搭在他肩上,他发表起那番关于无常的动人的演说。博比的死讯引起了众人的联想,而这正揭示出所有用人的性格特征。对于苏珊娜虚荣的头脑,它带来的是一派令人欣喜的前景,因为我母亲服丧时,她就可以接受女主人的所有服装了。对于饱受水肿折磨的厨工,它带来的仅仅是这样一种自鸣得意的感觉:她自己还活着。对于户外工奥巴代亚,因为他深知博比的学费是惟一阻碍我父亲农业计划的原因,因此它带给他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将被派去干清除牛沼上残桩的苦差事。对那愚钝的马车夫乔纳森来说,它只让他想起了和那个男孩子最后一次见面时的情景。而对于特灵来说,它却给他带来了一次发表演说的绝好机会。“在战场上,我不是这样重视死亡……在战场上,奥巴代亚,他什么都不是。——但他在家里时却非常可怕,奥巴代亚说道。坐在马车上时,乔纳森说,我才不管他呢。——依我看,在床上是最自然不过的了,苏珊娜答道。——如果我能爬进做成背包的最差劲的小牛皮里逃脱他,我就在那里得逞了——特灵说——不过那是造化。”


    约里克牧师当然是个经过升华的理想化了的斯特恩——他自己希望为世人所知的斯特恩;但是,无论他作为作者的一名特别辩护士是多么有效,但作为一个人物则刻画得过于拘谨,达不到完全可信的程度。特里斯舛作为作者的另一个无处不在的影子从头到尾在书中闪来闪去。他是作者个性的投射,是作者的一个便利的喉舌,因此,他与可怜的约里克有许多共同之处。二者都是非常活跃的人物,对假正经(“身体为掩盖精神的缺陷而做出来的一种神秘的姿态”)深恶痛绝;二者都轻松愉快,爱开玩笑,不在乎名声;二者都几乎不大喜欢“那种下作的谨慎美德”。关于自己,斯特恩三缄其口。在约里克身上,他描绘了自己的外表,他欢天喜地的表现,他的天真烂漫、涉世不深和他的异想天开,甚至还暗示了他与堂区居民的关系;在特里斯舛身上,他流露了许多有关自己的情况,如身体虚弱,情绪低落,还有他的衣着,他的肤色,他的嗓音,他拉琴、画画的特长,他的粗心大意、心血来潮、天性善良、多愁善感、谈情说爱的活动。约里克小心谨慎的顾问和朋友尤金纽斯,是对霍尔—斯蒂文森的一种赞扬(当然有反讽的意味),但始终未提升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的高度。这本书惟一的真正的漫画人物斯娄泼医生,即那个气冲冲、冷冰冰的男接生员和旧教徒,据说是对斯特恩的托利党宿敌约翰·伯顿医生的犀利的讽刺;两人是否言归于好过,尚无记载。但值得一提的是斯特恩出国旅行大大有助于缓和他对雅各宾党人和天主教徒的厌恶,从此以后斯娄泼医生几乎完全从书里销声匿迹了。至于沃德曼寡妇——“夏娃的女儿……就是沃德曼寡妇,而这就是我打算描绘的她的全部特征。”


   


    《项狄传》给人们带来了多种多样的快乐,其中有一个方面让许多读者认为:斯特恩极其缺乏高雅品位,但却能惹得他的喧闹的同时代人哈哈大笑,这就是小说中的污言秽语。维多利亚时代的批评家对小说的这一特点大加抨击,认为它低级下流,所以没有艺术性可言;今天我们虽有较大的宽容,但仍不免为它感到惋惜,因为很多的污言秽语已不再为人理解,所以效果不好。因为这样的风趣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倚赖短暂用语、俚语和隐藏在其第二层意思转瞬即逝的一些词语里的双关语,所以现代读者往往体会不到斯特恩的意思,发现曾经不堪入耳的东西毫无意义。像鼻子、胡子和壶嘴,像裙子衩口、裂缝和扣眼,像壕沟、廊道和试管等词明显的象征意义是没有时效限制的;但是如果斯特恩要求读者说出“一顶旧帽子撑起了檐儿”和“一顶撑檐儿旧帽子”之间的差别,或者让他找出“谁是蒂把儿的母马”,或者重讲一下苏珊娜对一件绿袍子的渴望,或者稍稍谈一下黄油圆面包,对于对后王政复辟时代的风趣语言缺乏了解(或对像埃里克·帕特里奇的《俚语与非常规英语词典》那样的著作不熟悉)的现代读者,很可能将小说家同时代人认为是一种风趣(虽然还成问题)的东西看成是索然无味的。即使再聪明的读者,如果他不熟悉拉丁文,也无法领会斯特恩自创的许多拉伯雷式词语中的幽默含义。有时候他用按发音拼写出的一个让人作呕的拉丁名字,Phutatorius(福大托利乌斯)来丑化一个人物;有时候他将拉丁语及英语的音节拼凑起来,构成一些合成词,Kunastrokius(库纳斯托洛鸠斯);有时候他将英语词音译为一些假拉丁式拼写,Kysarcius(齐撒溲斯)。还有许多其他的方式,甚至在Saint Boogar(圣布加)Hafen Slawkenbergius(哈缶·什牢坑驳鸠)Mynheer Vander Blonederdondergewdenstronke中都能发现这样暧昧的意义。


    当然,这本书中的污言秽语也不都全是玄之又玄。跟塞万提斯、拉伯雷和斯威夫特一样,斯特恩也发现身体的功能趣味无穷;像后面两位那样,他发现沉思默想受孕出生的过程其乐无穷。由于对不和谐的现象具有一种反常得古怪,可能还带有一种自我暴露的意识,他一再对性功能不全咧嘴窃笑,对此事的疑虑就像一个隐隐约约的晕环悬浮在项狄家每一个男性,包括公牛的头上。他对这样的事情,从来不像他的大多数幽默前辈或一些同时代人那么直言不讳。他的污言秽语,就像他自己一样,缺乏阿里斯托芬、拉伯雷、斯威夫特及菲尔丁那种强烈自然的气势;在他们哄堂大笑的地方他只是哑然窃笑。正如萨克雷斥责的那样:“他偷偷儿地凑上去,咬着耳朵讲一个低俗下流的故事。”


    然而与许多幽默作家不同的是,他不是为污言秽语而用污言秽语,仅仅是为了调笑才偶尔用之。如写库纳斯托洛鸠斯博士“可笑的弱点”和昂杜莱女修道院院长的故事的那些段落(据他的批评家说,摘自普通的巴黎人的笑话书),似乎要么就是反映了斯特恩个人的憎恶,要么就是他在艺术判断上不幸的失误,但相比而言,这样的段落并不多见。一般来说,他将污言秽语与他喜剧中的演员吻合得十分巧妙,对刻画这种人物的性格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几乎所有有脱庇叔叔出现并含有双关语义的段落,描写的不是他对“女人对的一头”一无所知,就是他的腹股沟上的伤势的可疑的后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段落变成了斯特恩主要刻画这位好人无与伦比的天真和谦和的基础。同样,父亲就利普修斯那篇早熟的作文作长篇大论,由于脱庇叔叔的不求甚解的评论而被打断的那一幕,为脱庇叔叔头脑的简单添了点睛的一笔。那些主角是我父亲的、带有双关语义的段落,常常精心描写或以反讽手法强调:他关于孩子必须经过强劲的受孕、轻松的分娩、要有幸运的名字和突出的鼻子的著名理论毫无用处。前面说过,特里斯舛头上悬着对性功能失调的疑虑,书中几乎所有关于他的带有双关语义的调笑都有助于加强这一点。沃德曼寡妇的活动引发出的污言秽语生动地渲染了斯特恩给我们描绘的这样一幅图画——一个女人决意在她的第二任丈夫身上获得她没有在前夫身上如愿得到的东西,同时通过对比突出了脱庇叔叔“不加防卫、不加掩饰的”天真;与母亲有关的污言秽语既突出了她自身可悲地缺乏任何欲望,也强调了父亲身心交瘁的状况;与布丽奇特、特灵和苏珊娜有关的污言秽语则有助于对他们的描绘,表明他们并不完全是柏拉图式的恋人,从而加强了他们的正常与项狄一家没有情欲的奇怪现象之间的对照——甚至连乍一看上去生拉硬拽进来的热栗子的荒唐事件也能通过人物间的互责与它所引发的会话引人注目地突出了聚集在视察宴会上的那些乖僻、风趣的人物的性格。


    这并不是说斯特恩自己从来没有单纯地喜欢过一个意义暧昧的笑话或一个耸人听闻的故事。我们所掌握的种种情况表明,他对在任何情况下出现的荒诞不经的事物都表现出难以控制的喜爱。但在运用污言秽语婉转地展开人物及情景上,他的娴熟程度也许是独树一帜的。关于他大多数含有双关语义的段落,正如他标榜自己的离题话那样,可以说正是由于它们,才得以让他将对人物的“一些熟悉的笔触及淡淡的标示”表现出来,而又正因为如此,读者才能比以前更了解他们。


    尽管一些读者也许不大喜欢斯特恩的影射手法,然而无论如何,它也不会对他们有什么害处。斯特恩自己觉得,说《项狄传》败坏读者思想道德的指控纯属无稽之谈:“上天是不会允许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有损人间半点贞洁的,”他嚷道,“愿上帝在这场烈火的考验中把(所有女性读者)保护起来,并派给我们大量伴娘,监视她们的情绪活动,直到她们平安无事看完这本书。”对于这类指责,瓦尔特·司各特爵士做出了永久性的回答,他表明:“《项狄传》中放肆的幽默并不是专注于情欲或打算败坏社会的那种。”托马斯·杰佛逊甚至认为:“斯特恩的作品……形成了迄今写出来的最优秀的道德教程。”歌德则对他称赞有加。他说:“约里克·斯特恩是迄今文学上产生过影响的那种最优秀的风趣典型。无论谁读了他的作品都会顿觉自己超脱了世间琐碎的烦恼。他的幽默是无法模仿的,再说并不是每一种幽默都会让灵魂变得平静淡泊。”


 


说教讽刺与博爱


 


    据说,斯特恩的本意是“通过嘲讽那些我认为值得嘲讽的事——或有损严谨学问的东西,为世人做件善事。我将把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人都拉进来,再用笑声使他们甩掉自己的荒唐”。因此,书里充满了讽刺。拉伯雷之后再没有哪个作家能把那堆僵死的思辩哲学讽刺得如此淋漓尽致;斯威夫特之后再没有哪个作家能把如此犀利的目光和如此风趣的笔触转向人类的愚蠢和弱点。“这个世界上的每件事情,我父亲说,都滑稽透顶,——而且极有风趣……还有教育意义,——只要我们能把它发现。”


    遭到讽刺的第一个职业就是小说家自己的职业,因为他的书从特里斯舛的出生前的九个月写起,而且一支笔旋来转去涉及到各种主题、时间和地点,从而来嘲讽他那些循规蹈矩的同行,因为他们的小说总是从主人公的出生写起,然后按部就班按照年代顺序,用正正规规的文笔去展开,从主人公的童年、爱情写到他的结婚或者死亡。歌德说斯特恩是他那个世纪最自由的精神;尼采说他是古往今来最不受约束的作家。他通过他的无拘无束——他的古怪的写作技巧,他的场景的随意(虽然不都是任意的)跳跃,他对各种无关材料的插入,他反复对各种问题随便的尝试和他奇异的句法——使英国小说在结构、风格和内容上变得松散,也许破坏了它的形式,但却解放了它的精神,释放出了它的潜力,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心理小说家,即他的精神上和审美学上的传人铺平了道路。


    依然关注着自己的职业,斯特恩还为自己的作品写了篇献辞,并且冷冷地表示要将它献给随便一个能付给他五十几尼的赞助人,从而讽刺了那些在他们充斥着溢美之言的献辞中为赞助人歌功颂德的谄媚文人。而他的法国游记则是对“傻小子旅行”和脱庇亚斯·斯摩莱特那样的旅游方式的讽刺,同时也是对那种只提供旅途上的死的事实,而不涉及活的精神的导游书的讽刺。


    然而斯特恩欢乐的矛头对准的主要妖魔却是那种假正经,也就是使一切形象变得虚假、畸形的那种思想狭隘、郁郁寡欢、道貌岸然的严肃正经。而这种严肃正经——它已经把聪明人哄着接受了那种“愚蠢的《大宪章》”,也就是机智和判断之间的差别,还欺骗我父亲过高地估计了他那头公牛,而且它一直都与公平和正直混为一谈——无论它以什么伪装出现来欺骗人类,他都统统予以抨击。他讽刺“那些堂皇晦涩的词语”只不过是严肃正经披在身上来掩盖自己缺陷的故作神秘的斗篷,同时把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修辞学家和几何学家、批评家和鉴赏家、医生和律师使用的专业术语也统统讽刺了一番。装腔作势和跟它结伴而行的虚假言词、浮华作风,都是斯特恩嘲弄的对象。他还讽刺了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缜密的推理和那些专业教育家“教育的脚手架”。他对那些学究气十足的旁征博引,依赖学术权威来证明不证自明的道理的做法进行了滑稽模仿。就像他之前的拉伯雷和斯威夫特那样,有时他还戏拟思辩哲学家及道貌岸然的独裁主义者的风格和派头。


    斯特恩用来釜底抽薪、让人狼狈的讽刺手法往往就是一种平常而又幽默的对比和突降手法。脱庇叔叔的天真的询问或他看似平静,但却义愤填膺的《利利布勒罗》有效地抵消了父亲书卷气十足的学问;对父亲那篇用古人名言精心拼凑而成的论死亡的演说进行了评论的是特灵简简单单的话语,它像斯特恩自己的布道文一样,“发于情,而不是出自理”;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给父亲的高谈阔论做陪衬的则是脱庇叔叔无可奈何的沉默。哪怕他的名字叫亚力山大,他也只能在那慕尔尽尽自己的职责而已。当斯娄泼医生,由于被产科革新的热衷搞得晕头转向,心里嘀咕世界在没有这些革新的情况下怎么运转了这么久时,“脱庇叔叔说道:我真希望你见过我们在佛兰德斯拥有多么庞大的军队”。什牢坑驳鸠的故事——一件精彩而又荒唐的作品,充满了对哲学和神学卖弄才学的作风的讽刺,随处有一种性质不同的潜流,这是模仿拉伯雷的为数不多的可供大师本人争光的篇章之一——故事的最终教训似乎是斯特拉斯堡这个城市之所以被法国人占领,从此以后就破败不堪,正是因为一个人的鼻子。父亲还潜心研究了基本热量和水分的自然属性,在研究中他引用了范·黑尔蒙特和亚里士多德,还批驳了希波克拉底和培根,最后以归谬法结束:“所以孩子成长的时候,人们总是教育他们远离水、火……因为它们都有毁灭他的危险——这将是有关这个问题惟一需要做的事情。”在这里,斯特恩达到了柯尔律治所谓的“一个大家习以为常的可以称之为默幽的幽默点”:“小题大作,大题小作是为了把大大小小的东西都摧毁;因为与无穷一比,万事万物都大小相等。”


    斯特恩为他书中的这种说教感到由衷的骄傲。他认为自己是拉伯雷和斯威夫特的继承人,因此一次又一次地暗示在他的讽刺后面的重要目的。然而,通观全书,斯特恩并没有真正地痛斥过什么人,也没鼓吹过什么改革。他似乎只是在随意地放纵他那爱笑的思想,单纯地把嘲弄嘲弄那些无聊失调的思想观念——荒谬可笑本身当做目的。的确“讽刺”这个词也许太严重了,不能用到他那和气的胡闹上。当然,他既没有讽刺大师的那种高超的智力,也没有那种高度的认真。跟他最伟大的英国前辈,在某种程度上被他视为楷模的斯威夫特不同,他从未涉及一个讽刺作家不禁要极其认真对待的任何重大的思想上的、道德上的或社会上的弊端。而他经常取笑的就是在他那个时代中已经过了时的经院式的思维模式。斯特恩还不同于斯威夫特和斯摩莱特,因为他俩大多将讽刺的矛头对准私敌,或者至少他们的讽刺出自个人的经验,而他却从来没有愤怒或憎恨过。他对斯娄泼医生的斥责既充满恶意,又荒唐可笑;他对天主教的攻击大多是老生常谈,甚至对他的批评家的谴责也是温和的。他承认,他既没有愤怒,也没有热情;他尊重真理,但讨厌争执和臭气,并且下定决心永远不做殉道者。


    斯特恩的讽刺确实并不是出于对世界的一种蔑视,也不是来自要根除邪恶的强烈愿望,而是来自他对生活中可笑滑稽现象的敏感和警觉。因此,他以一种友好的、几乎喜爱的态度来游戏他的讽刺,使他的讽刺与其说是对他身外的什么现象的斥责,还不如说是对他自己思想无聊的一种无意识的表露。因为他自己就很喜爱古怪的传说,而且只要不去把它认真看待,他倒是很欣赏他在《项狄传》中所嘲笑的种种智力花招。斯特恩实实在在地把斯威夫特的嘲讽口号“琐事万岁!”用做自己的战斗口号,直到他被南方的太阳晒暖之后才将它改为“快乐万岁!”。


    如果说在他的讽刺中有什么建设性的价值,那就是他对一些约定俗成的形式和假定的原则的厌烦,以及他对复兴信仰不仅基于理智,而且基于感觉的个人判断(尤其在艺术上)的有点儿浪漫的呼吁。这样的美学标准正是人们从斯特恩那样(在十八世纪)自由地生活、写作的人身上所期望的东西;尽管作为教条,在他那个世纪日渐强大的浪漫主义中,这种美学标准要比作为楷模的他那种慈善的情感主义和对“蒙昧”人的弘扬力量弱小一些,但它仍能让他在他的作品于其中占有重要位置的那场运动早期的倡导者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项狄传》中这种建设性的音调还不够强烈。如果从情感上来说,他只是个情感主义者,那么从思想上看,归根结底他也只是个可爱的尝试者。


   


    然而,对“书呆子”的嘲笑只不过是斯特恩认为《项狄传》应具有的部分重大功绩。在《良心的滥用》一七六六年版的广告中,他把这本小说说成“一部劝惩作品”,读的人多,懂的人少,他说这番话时想到的是他的慈善哲学——沙夫茨伯里和哈钦森的教诲,这不仅有哲学方面的认可,而且有广泛的教义自由方面的认可——这一点是蕴含于书中的,他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将这种哲学广泛传播开来。他不是一名社会改革的斗士,但他却非常愿意以自己的方式为世人做件善事;他极具利他主义思想,渴望通过他对荒谬、浮华现象的揭露,让读者重新获得生活中的分寸感。跟斯威夫特不同,他从来不攻击严重的邪恶现象从而唤醒读者;像沙夫茨伯里一样,他愿意让他们笑着摆脱错误和愚蠢。


    虽然写这本书主要是为了惹笑,但是斯特恩要使他的读者“既快乐,又聪明”,因为“良好的习惯”必须和欢笑结合起来才能使他们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但是这位萨顿的牧师知道,这种良好的习惯最好能间接地灌输进去。他说:“古训只有通过激发热情的故事的基础融进心里,才能对我们产生巨大的力量:……我们就像铁,必须先加热后锻造。”通过激发他的读者的热情,斯特恩在《项狄传》中,像在《深情之旅》中一样,其实也像在他的布道文中一样,“打算教我们比现在更热爱这个世界和我们的同类”。因此,他“写了一种粗枝大叶的关于平民的、荒谬的、善意的项狄式的书,这本书将会对诸位的心灵有好处的——并且对诸位的头脑也有好处,假使你们能看懂的话”。


 


善感幽默与情思


 


    斯特恩的幽默和说教同他的情思一样,之所以显得与众不同,而且这些特点在自己最优秀的地方,又能被抬到绝对天才的水平,正是因为他具有最重要的而且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善感。


    斯特恩善于生动地描写简短的场景,善于留心有启示性的感觉细节,善于捕捉一个情景中的戏剧性潜流及充满嘲讽意味的对照,在这些方面,迄今为止无人能超过他。这种把情感因素,也就是一种情景的幽默或哀伤具体化和戏剧化,牢牢抓住并生动描绘的能力,是他天才中的卓尔不凡的品质,——这样“把貌似微末但一时还有重要意义的思想与情感的细枝末节推向明确的意识”,这种事事留心的习性,按照柯尔律治的分析是造就幽默作家的要素——这就是一个对外界印象和影响极其合拍、特别善感的头脑的标志。斯特恩自己也意识到他拥有这样一个头脑。他步洛克的后尘,并不把他的观念归功于固有的天性,而是归功于感觉和反映——也就是他在《深情之旅》中称为“世界的伟大感官”的那个神——他承认他的独创性正是来自“一个细微的组织,那里的主宰是灵魂神圣的传递信息的本能,即那滋养生命同时又吞噬生命并以一种突如其来、不可预料的方式升华、变异各种感觉的永不熄灭的火焰”。他把这种锐利的领悟能力称为“想像或善感,根据它在作家笔下描绘场景或刻画情感时表现自己的情况而定”。它就是斯特恩作品中那种难以形容的幽默及情思笔触的起因。


   


    在最好的情况下,斯特恩的欢笑来自纯粹的气质喜剧。这种喜剧时不时地达到纯粹和细微的高峰,也许除了他的祖师塞万提斯,无人能够超越。虽然斯娄泼的落马和栗子事件都很开心,但书中最令人愉快的场景都摆脱了打闹、粗野的怪诞作风和滑稽的舞台布景,在风格和版式上也摆脱了项狄式的小丑扮相——即拉伯雷式地罗列名词和形容词,过多地使用星号和破折号。凡此种种对斯特恩早期的读者来说似乎极其有趣。正如特雷尔所说,这些大场景的幽默“属于最深刻、最透彻的那种,它来自人性永恒的不协调和人生中反复出现、相互矛盾的目的”。单纯本身就是一种布景,它陪衬了特灵的死亡演讲;陪衬了对基本热量和水分的探讨;陪衬了特灵和脱庇叔叔从反对父亲关于名字的理论到用手势比画一场军事攻击所做的商议;陪衬了特灵向脱庇叔叔汇报他在勒菲弗床边探病的情况;陪衬了特里斯舛与那头驴的遭遇;陪衬了盖斯科因的回旋曲。这些场景中的精妙的幽默绝不是来自附加的装饰,而是来自人物和个性的本质的表现和戏剧性的互动作用。每当项狄兄弟一出台,他俩互相同情但又彼此无法沟通的难以言传的反讽和哀愁更加强了这种幽默。这些性格的细微变化通常由一个十分平淡的字眼、手势或声调表现出来,这种平淡的东西,只有对外部影响异常警觉的斯特恩的感觉才能捕捉得到,也只有他那支削到锋利得不可思议以描绘思想感情的火花的笔才能记述得下来。


    要表现斯特恩幽默的善感并不需要一个完整的场景。柯尔律治提醒大家注意父亲话语中精妙的幽默:“脱庇兄弟,博学之士是不会无缘无故地写一些议论长鼻子的对话的”;同样,在脱庇叔叔的一句问话“萨福克公爵夫人对它说了些什么?”中蕴含的幽默却比引出这个问题的一段荒唐可笑的会话中的更多。虽然斯特恩讽刺“总会改变科学杆秤平衡的哲学的琐细”,但他又高呼道:“意大利艺术家们的Poco più和poco meno;——那难以察觉的稍强或稍弱,是如何像决定雕像中的精确美丽的线条那样决定句子里的精确美丽的线条的啊!……凿子、铅笔、钢笔、琴弓,等等的轻微的触动是怎么制成真正的起伏,从而又给人真正的欢乐的啊!”对于轻微的触动能够如此善感,这正是斯特恩的艺术天才之所在。在, 那些针尖一样细微的段落里,一个人的脸上,或者一种声调上,或者一块肌肉的动作上的阴影变化有着无穷的寓意:“哼!——脱庇叔叔说;——尽管不像一个默认的表示那样加强语气,——但却像一个人往抽屉里看、发现东西要比预料的多时发出的那类惊奇的感叹……斯娄泼医生有敏感的听觉,他明白脱庇叔叔的话,仿佛他写了一大部书来攻击那七次圣礼似的。”斯特恩幽默素描的经济在这里达到了细微的极致。书中有两起最显幽默的事件,浓缩的程度几乎毫不逊色。一起是在父亲的卧室里上演的:“我已经给特灵留下了我的草地滚木球场,脱庇叔叔大声说道——我父亲笑了;——我还给他留下了一笔抚恤金,脱庇叔叔接着说——我父亲神情严肃起来。”另一起发生在厨房里:“男人瞅过的最美丽的脸是什么![特灵嚷道]……是什么!(苏珊娜把一只手搭在特灵的肩头上)——不就是堕落吗?——苏珊娜把手拿了下来。”


   


    谁要是翻一翻《项狄传》,谁就会发现斯特恩越来越把他的善感用在唤起读者的柔情上而不是嬉笑上。这并不是说他被一片哀情愁绪所淹没;他至死都是一个幽默作家,《项狄传》的最后章节和书中的任何章节一样令人捧腹。但是关于脱庇叔叔和苍蝇及勒菲弗之死两节出版之后,受过斯梯尔的柔情和理查逊的眼泪滋养的英国民众则要求看到更多的充满深情的故事,斯特恩只好盛情难却了。转换(就算有重复,但绝不可能雷同)对他来说也毫不费事。在他自己身上喜悦与眼泪之间的界限太细,所以往往刚进入一种便又激发出了另一种。他曾经说道:“我笑着笑着就哭了起来,但在同样多愁善感的时刻,我哭着哭着又破涕为笑了。”


    斯特恩的情思把洛克的联想理论与沙夫茨伯里和哈钦森的慈善学说(认为博爱创造了最高级的、惬意的自我满足,这大体上是对博爱本身的回报)熔为一炉,所以他不仅为受苦受难的人性,而且也是为这一行动在他自己心中创造的这种美妙的感受洒下一滴同情之泪。在他看来,自我满足确实要比理论上产生这一感觉的博爱更为重要。脱庇叔叔对苍蝇的柔情“立即使我的整个身心产生了一种极其愉快的感情共鸣”。在《深情之旅》中有这么一句有名的呼唤:“亲爱的善感呀!被我们欢乐中宝贵的一切或悲伤中昂贵的一切未耗尽的源泉!”斯特恩感到了“自己承受不了的过多的欢乐和忧愁”,然而在整部作品中,强调的则是愉悦的感受,而不是他那慈善的道德层面。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连他为伊丽莎白的离去而产生的愁肠也很快就升华到这么一种高度:他能“从此情此景中产生的这种无奈的悲痛中开始感受到一种只受到自己的柔情庇护的心灵的快乐”。情感中的这种享乐主义是斯特恩对十八世纪情感主义发展的重大贡献,这种发展在《深情之旅》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斯特恩喜欢玩弄的情感就是同情和怜悯的情感,但他的幽默感和他放任的情感溶为一体,就使他的情感主义不至于变成愁容满面的缪斯。在《项狄传》大多数充满深情的段落里,他想办法保持了哀伤与欢乐的平衡。驴子和杏仁甜饼干事件、特灵汇报勒菲弗的病情、盖斯科因的回旋曲以及展示脱庇叔叔温和天性的十来处场景,都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偶尔斯特恩的艺术直觉也不够稳健、有力,不是没有抑制他对情感的喜爱,就是未能约束他对欢笑的酷爱,从而破坏了一段温情文字的结尾。《项狄传》中有两个这样的场景值得注意。面对垂死的勒菲弗,面对可怜的玛丽亚及她的小宠物,情感主义者斯特恩居然痛哭流涕;但是他哭得也未免太久了,最后幽默家斯特恩便怀疑这是在培养一种矫情,一种客体与他的情感之间格格不入的关系(一个毕竟只是个已完成任务的士兵;另一个也只是个疯疯癫癫的农民和她的山羊)。最后斯特恩自己都大笑起来——既笑自己,也笑读者,因为他们都让自己被过分的柔情欺骗了。就像斯宾塞毁了他那造形可爱的“极乐亭”一样,斯特恩(根据不同的原则)也破坏了这两个场景;那些不能如场景描绘的那样感受到一种哀伤的柔情的读者确实愚钝,但是如果他连结尾时斯特恩快乐得泪光闪闪的眼睛都没看见,那他就更愚钝了。


    确实,读者已不止一次地感觉到斯特恩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在注视着他。这也应该能如此。无论在题材还是在写作方式上,小说中再没有比这一部更贴心的作品了。门在第四章一关,就再没有打开过;整部小说就是斯特恩和读者的会话,就是一部斯特恩和读者扮演主角的戏剧。斯特恩无时不在,对读者又微笑,又嘲弄;又招引,又阻挠;又揭露,又隐瞒;又引导,又误导;又迷惑,又激怒,又逗乐——有时身着教士的法衣,更多时穿着小丑的彩衣;有时痛哭流涕,更多时是露齿嬉笑;有时一目了然,更多时是神秘莫测——但永远都在。确实,他的小说和他是不可分割的,难以区别的。他曾经宣称:“这是我的自画像。”而他之所以写这本书就是因为他打心眼儿里就爱开个玩笑。


 


詹姆斯·A.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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