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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系列”之一。本书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全书从法学、逻辑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学科的视角,探讨了宏观调控权生成、演进的一般逻辑关系,界定了宏观调控权的内涵和外延,并通过对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实践活动的考察,结合西方国家宏观调控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在我国如何确立、配置、监督宏观调控权以及完善宏观调控责任的初步框架。宏观调控权是经济法的核心概念,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应用中,都是一个热点问题。我国由于实行市场经济时间不长,对于宏观调控权理论研究仍处于初浅阶段。本书从理论层面对宏观调控权的基本内涵和外延以及实践运用进行了研究,具体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目录
丛书总序
内容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一章 宏观调控权之相关理论
第一节 宏观调控
第二节 权力
第三节 经济职权
第二章 宏观调控权之界定
第一节 宏观调控权的概念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的产生及其权源
第三节 宏观调控权的性质与特征
第四节 宏观调控权的主体
第五节 宏观调控法律关系
第三章 宏观调控权之配置
第一节 宏观调控语境下的集权与分权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配置的原则
第三节 宏观调控权的配置
第四章 宏观权之行使
第一节 宏观调控权行使的合法性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行使的原则
第五章 宏观调控违法行为及宏观调控权之监督
第一节 宏观调控权的越权行使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的滥用
第三节 宏观调控权的侵害
第四节 宏观调控权的侵害
第五节 宏观调控权的监督方式
第六章 宏观调控权之责任
第一节 宏观调控不行使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宏观调控决策失误的政治责任
第三节 宏观调控的立法赔偿
第四节 宏观调控执行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
第五节 宏观调控权行使中的理论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宏观调控权之相关理论
本著所研究的宏观调控权实际指的是“宏观经济调控权”,是“宏观经济调控”,是“宏观经济调控权”的简称。从语义学的角度看,这一概念是一个复合概念它是由“宏观经济调控”,即“宏观调控”和“权力”两个概念组成的。这里的“权力”除具有有“权力”这一概念的一般特征外,更多是指经济法上的“经济职权”,而“经济职权”又和“经济职能”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因此,要阐释宏观调控权,首先得阐明宏观调控、权力、经济职能、经济职权等概念,因此,本章首先从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的角度,分别对宏观调控、权力、经济职能、经济职权等概念的涵义进行分析,从而为界定宏观调控权的概念提供一般理论依据。
第一节 宏观调控
一、宏观调控的产生
宏观调控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产物,是传统市场经济发展到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众所周知,1776年亚当·斯密出版了其名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在这部著作中他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定理,其基本理念是: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利润和效用最大化行为通过市场的力量,将会使千百万经济主体的活动转化为社会最优状态。斯密认为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就是“富国裕民”,他说“被看作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的政治学,提出两个不同的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那么怎样富国裕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