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读为快
全文共七章:
第一章生点分析了传统担保物权立法与近现代担保物权立法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并就支撑两种不同价值取向的附随性理论和独立性理论进行了全面的评析。同时,对我国担保物权的立法价值取向进行了检讨。
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各国学者对担保物权性质的不同认识,以及各国立法对担保物权制度的不同定位和体系设计,并就我国未来立法中对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与体系构建问题,提出了建议。
第三章重点阐述了各国在不动产担保的种类设计、登记公示制度和公示效力问题上存在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克服我国不动产担保立法的缺陷,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第四章详细阐述了各国在动产担保的种类取舍、公示方法和效力问题上存在的差异,以及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并就我国立法对于上述问题应取的立场,特别是关于动产抵押和法定担保物权应取的态度,阐述了作者的看法。
第五章围绕非典型担保中的让与担保制度和所有权保留制度,重点阐述了各国立法、学说和判例在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构造、设定、公示及其效力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和做法,并就我国立法对非典型担保应取的态度和建立我国非典型担保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阐述了作者的观点和建议。
第六章主要围绕各类典型担保之间、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之间的竞合效力问题,分析了各国立法或判例的不同规定和解释。在阐述担保物权竞合效力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担保物权竞合立法不完善之处,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和修改建议。
第七章在介绍各国关于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立法和学说的基础上,阐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在担保物权法律适用问题上的运用,并对我国学者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的相关条文进行了评析,就如何完善我国涉外担保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阐述了作者的观点。
作者简介
陈本寒,1963年12月生,安微和县人。1985年做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学院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在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民高法专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并担任湖北省法学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理事等职务。任职期间,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司法部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主持编写了《担保法通论》、《商法通论》、等五部著作;参与编写了《比较民法学》、《现代物权法专论》等五部著作;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等国家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先后发表了《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与体系构建之探讨》、《不动产担保制度比较研究》、《动产担保制度比较研究》、《共同抵押制度之探讨》等论文二十余篇。现主要从事物权法研究。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担保物权的立法价值取向
第一节 传统担保物权的立法重心
第二节 近代担保物权的立法价值取向
第三节 现代担保物权立法的价值取向
第四节 旧中国担保物权立法的价值取向
第五节 新中国担保物权立法价值取向之检讨
第二章 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定位与体系构建
第一节 关于担保物权性质的争议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
第三节 担保物权制度的体系构建
第四节 旧中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定位和体系
第五节 我国现行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和体系构建之检讨
第三章 不动产担保
第四章 动产担保
第五章 非典型担保
第六章 担保物权的竞合
第七章 涉外担保物权的法律适用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