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引导和促进重庆市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通过先进文化企业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与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日前联合出台了《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
据介绍,评选办法对市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基地的评选条件、申报程序、管理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市演出、电影、音像、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文化、文物和艺术品、艺术培训、动漫、广播、电视(传输)、出版、版权、文化产品和设备及相关文化用品生产与销售等领域的文化企业都可以根据评选办法申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有关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可以根据评选办法申报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据介绍,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评选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与重点文化领域产业优先等原则,体现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社会投资和产业导向。对经认定命名的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在政策扶持、项目融资、信息咨询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从市级示范园区、示范基地中推荐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原则上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次,采取自愿申报方式进行,实行动态管理。
据悉,目前,重庆市文化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资产公司已经启动了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基地的申报工作,重庆现代印刷包装基地、重庆日报文化创意产业园、重庆出版传媒创意中心和重庆天健动漫基地等正积极申报参评。
(来源: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