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园,无非就这样两大类:一类是利用废旧的厂房进行改建而成,然后出租给文化企业,从中赚取房租的差价、政府优惠补助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另一类是征用土地新建园区,打着文化创意之“虚”而行文化地产之“实”,和报业媒体真的没有多大的关联性。
事实上,隔行如隔山,涉及自己不熟悉的行业,风险还是挺大的。有一家媒体最近在“文创园”建设上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泥淖。这家媒体“文创园”一亩地需要1200多万元。原定其中有一部分房产建筑物是可以出售的,据此测算,整个园区建成后还是有赢利的,而且新增的固定资产还可以出租获得长期收益。但现在园区建了一半,由于现行房价与原先估价下跌了40%之多,致使园区的投入产出不对称,再加上后续资金断档,其二期项目只好暂时搁置。本来这家报媒的投建计划,是想以“文创园”的名义开发文化地产,投资写字楼出售,可现在反而成为一大负担。
其实,稍有一点经济头脑的人都明白,有投入就一定要讲究产出。作为转企改制的报业单位,在文化产业发展与投资的决策上,一定要把“可持续性与效益放在第一位”。只有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确定科学的市场定位、能够产生良好效益的文化项目,我们才可以“出手”,投建“文创园”也是如此。
来源:江苏省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