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10·16”非法报纸发行案
在整治“四假”(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中,无锡市“扫黄打非”办通过梳理有关线索,经缜密调查摸底,掌握了该市震泽三村吴某夫妇发行非法报纸的窝点和运输方式。2007年10月16日晚,该市“扫黄打非”办组织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公安干警及火车站工作人员20余名,在该市火车站行包提货处设点守候伏击。17日凌晨2时许,当货主吴某兄弟二人驾车至行包房提货装车时,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当场查获非法报纸27件近1.8万份。凌晨5时30分,执法人员在吴某位于该市滨湖区某居民区自行车库内的非法报纸存储分销窝点又查获即将分销出去的非法报纸,共93种3.9万份。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间,吴某在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批发报纸共计17万份,其中非法出版物11.8万份。
2008年10月15日,江苏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沈阳《沿海时报》非法记者站案
辽宁省“扫黄打非”办发现沈阳市有人以国务院开发办《沿海时报》名义非法设立记者站,假冒记者身份从事非法出版活动,并伪造许可证,私自买卖报纸刊号,用诈骗的手段牟取暴利。全国“扫黄打非”办迅速将此案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
经查,《沿海时报》东北记者总站等机构是非法机构。《沿海时报》是广西北海市一家市级地方报,在辽宁省设立的所谓《沿海时报》东北记者总站、东北特刊编辑部、东北办事处等机构,均未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为非法出版机构。该机构还存在非法出版、伪造印刷经营许可证等行为。其中,将所谓《沿海时报》东北版的刊号CN45-0065使用权转让给沈阳智联招聘广告有限公司出版《智联招聘周刊》等非法报纸达185万余份;仅所谓《沿海时报》东北记者总站以假记者身份在营口大石桥以帮助办理承包矿山产权为由,一次就涉嫌诈骗金额19万元。
全国“扫黄打非”办责成辽宁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指导、部署公安机关对非法设立的《沿海时报》东北记者总站相关人员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8年5月27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批准逮捕。12月9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高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整。
江苏徐州“3·03”非法出版报纸案
2008年3月3日,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转办重要线索,江苏省徐州市查获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集“编、印、发”一条龙的制售非法报纸团伙网络。经查,200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安某等人通过招聘临时人员分别在互联网上下载军事类、法制类、时政类文章,假冒其他报刊名称或者伪造报刊名称,通过电脑软件进行排版制作,制作完成后,从互联网上用QQ聊天将排好版的报纸内容,先后送给南京宁瑞印务印刷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夏华制版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并由其将印制好的报纸发往全国25个省(市)90个市、县(市)、区,总数约为410余万份。
2008年4月18日,涉案嫌疑人刘某等5人被批捕。7月22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准备起诉。
山西吕梁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宋某、白某均系《山西法制报》临时聘用人员。2008年4月6日,白某在吕梁市交口县温泉乡马家坪村,以《山西法制报》记者名义,向矿主郭某索要现金5000元。4月16日,宋某在孝义市西辛庄镇南上庄煤矿以该矿非法生产为由,向老板马某索要现金4000元。4月22日,宋某、白某自称《山西法制报》记者,到离石宏泰焦化厂拍摄“采访”,以该厂环保不达标、违规生产、欲在媒体曝光相要挟,并以记者身份打电话、发短信给环保、街道等分管该企业的部门负责人,迫使焦化厂负责人贾某向其支付1万元,后在逃离途中被公安部门抓获。
宋某、白某假冒记者身份,采用揭露他人违规、不合法生产、在媒体曝光等要挟手段,向他人索要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2008年10月,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白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