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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浦手狮》受邀参加古城记忆——2018南京非遗游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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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354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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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10日上午,永宁街道侯冲手狮舞蹈队有幸受邀参加古城记忆——2018南京非遗游乐会。
随着音乐的响起,侯冲手狮舞表演队的队员们手持手狮陆续登场,在锣鼓点的指引下,忽而“就地翻滚” ,利落而精神抖擞;忽而“二狮抢球”,精彩而又可爱;时而“八狮串井”,威猛而又灵动,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浦口区一直十分重视手狮艺术的传承与推广,通过手狮队定期集训、中小学“狮娃”培养和街道社区各类文化活动展演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永宁,了解手狮,从而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来。
资料来源: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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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梅花篆字)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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