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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3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82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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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江苏省南京市与青海省西宁市东西部对口交流协作扶贫工作,增强西部文化影响力,讲好“非遗”故事,南京市文广新局将于九月底在南京市博物馆举办的西宁湟中“非遗”展。
西宁市湟中县现有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1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仅省级以上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就达31人之多。为了将此次“非遗”展高质量地落到实处,南京市文广新局组织了相关文博专家对参展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了气韵天然的农民画、独具特色的唐卡艺术、五彩斑斓的壁画,精美绝伦的堆绣、传承数百年的加牙藏毯、制作精美的手工艺品银铜器、泥塑、雕刻、镶丝等八种民间传统工艺,其中集中展现西宁湟中“八瓣莲花”民间艺术,以八种不同的文化艺术形式聚莲花一身,匠心独运、巧夺天工。其独特的非遗技艺,古人类文化遗址“卡约文化”等西部风情文化将在南京展现其独特的魅力。
经过与西宁市及湟中县文化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双方就西宁湟中“非遗”赴宁展示的具体事项达成共识。经反复比选,将从西宁湟中11个非遗项目、25位艺人的125件手工艺作品中挑选出最具代表性和展示性的作品筹展,以保证展览成功举办。
九月底,西宁湟中特色“非遗”将走进位于朝天宫的南京市博物馆,展现其独特文化魅力。拟将精湛的千年民俗和传统文化中沉淀下来的艺术瑰宝呈现给南京市民,穿越河湟文化历史时空,开启一场视觉盛宴,以感受浓浓的河湟遗韵。美丽西宁,艺韵湟中。西宁湟中“非遗”相约南京,将进一步促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成为文化交流合作的新模式。
资料来源:江苏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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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梅花篆字)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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