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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暑期学生集中活动“非必须、不举办”
发布时间:2009年8月3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214 次  进入论坛


2009年7月30日 北京又一夏令营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 目前确诊7人 7月30日,在华中园度假村隔离点,营员家长给隔离的孩子送衣物等用品。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 教育部2日晚间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暑期举办学生集中活动时依据“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

    通知指出,暑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学生暑期集中活动中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这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各地教育部门要尽快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暑期学生集中活动情况。对计划开展的活动,应依据“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并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实际,进行认真审核;一些病例数较多的地区,应尽可能缩小活动的数量和规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今年暑期应尽可能停止学生集中活动。

    通知强调,要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的领导下,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必须举办或正在举办的暑期学生集中活动的指导与管理,并依据“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活动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或工作方案,加强活动日常管理。

    主办较大型的活动(如夏令营、少年军校等),应要求主办单位上报活动具体安排,并配随行医务人员,做好学生晨、午检,发现异常情况,科学处置、及时报告。

    通知要求,在暑期学生集中活动中一旦发现疫情,活动承办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并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要求,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疫情,防范疫情扩散,降低重症病例发生率;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必要时可终止活动举办。

    通知还要求,暑期学生集中活动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活动主办单位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逐级上报,遇重要情况,可直接上报教育部及国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此前,教育部已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暑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暑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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