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音像制品低俗之风现象,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办先后于
4月12日和4月27日两次下发整治通知。随后,4家涉嫌制售低俗音像制品的单位受到了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当晚,新华社、中新社发布了消息,晚7时央视《新闻联播》播出了被吊销单位名单,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等各大网站迅速转发。次日,央视《新闻30分》和《综艺快报》分别播发了详细的处罚情况。《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图书商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主要媒体纷纷刊发或播发消息,一些社会网站也积极进行转发。截至目前,通过谷歌搜索到相关报道和转载网页约12800项,通过百度搜索到相关报道和转载网页约9690篇。各类媒体集中报道,形成了一定声势。
媒体的相关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关注,特别是网民积极通过网络渠道,以在相关新闻后回帖、在各种论坛展开热烈讨论、发表博客等方式表明了他们对此次行动的态度。绝大多数网民都表示,低俗之风的滋生和蔓延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坚决支持拥护政府部门治理低俗音像制品的决心和行动,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他们纷纷回帖:“动动真功夫,不然中国的社会风气会越来越糟糕。”“坚决清缴,严厉打击,否则会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大多数网民都十分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对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家长和教师态度鲜明地表示,对政府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积极支持,坚决拥护。一位教师在其新浪博客中写道:“在一个人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青少年时期至关重要,承载着个体身心急剧发育并趋近成熟的重责。而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来看,青少年群体意味着未来。个体需要健康的心理陪伴一生,国家也需要心理健康的公民延续希望。低俗的性信息对青少年的性心理发育有百害而无一利。”新浪留言板上还有网民发表言论认为此次专项行动十分及时,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如果任由低俗音像制品泛滥,不仅将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公序良俗,也将危害到音像出版行业自身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他相信,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文化环境必将得到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也必将进一步好转,受益的不仅仅是青少年,全社会都将从中受益。
不仅如此,不少网民还在各种论坛上献计献策,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各种建议。比如,有网民认为低俗之风的蔓延,说到底还是由于商业利益驱动,首先要从源头上遏制住其滋生和蔓延的空间。另外,还有观点认为,从出版环节进行治理固然必要,同时也要从销售环节,尤其是青少年活动区域内,如学校周边的音像店要重点治理,坚决打击低俗音像制品。不仅如此,网民还提出要加强对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多方互助共同促进社会和谐。此外,很多网民不约而同地提出,整治低俗之风任重而道远,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多管齐下,打一场“人民的战争”,也是一场“持久战”!希望政府下的药再猛一些,让违法单位疼在一时、怕在一世!同时,由于低俗内容的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容易导致反弹,不少网民表示担心“按下葫芦起了瓢”,不能根治低俗之风,因而希望“这项行动能‘宜将剩勇追穷寇’,坚持一次比一次力度大,一次比一次措施严厉。让我们的孩子在洁净的空气中,在纯净的空间里健康快乐的成长!”
在《百姓杂谈》等论坛里,有网民进一步发出呼吁,低俗甚至恶俗的作品腐蚀的是人们的灵魂,冲垮的是人们的道德底线,毁灭的是祖国的未来!低俗之风不可长,低俗之风必须破。这种“破”不仅仅是管理部门的责任,更有待整个出版行业、千万青少年,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而这种共同参与,就是要培养极强的自律意识。唯有如此,文化环境才有净化的可能,才会生出蓬勃的生气。
另一方面,也有少数网民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观点认为,这种专项行动“太不符合实际”,只能是走形式,“治标不治本”;搜狐网相关新闻后的回帖中有人提出,治理低俗毫无根据,“食色性也”,不可能“泯灭人类最基本的人性”。此外,《龙都社区》论坛中有一篇题为《啥叫“低俗之风”》的原创帖子提出:政府所指的“低俗”标准不清楚,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即使禁止未成年人看低俗内容,但有何道理不许成年人看?成年人的利益又该由谁来保护?此篇帖子在论坛中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回帖数量达数十篇,大多数网民对这篇帖子的观点进行了批驳。
总体而言,此次关于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报道明确表达了政府坚决遏制低俗之风的决心,树立了政府权威,社会反响呈积极态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其中家长和教师的反响尤其强烈。此外,对违法违规单位和相关人员也起到了震慑作用,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较好的舆论基础。
(欣楚)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