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纪委驻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组研究决定,6月20日~8月15日在全省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分4个阶段进行,力求确保全省新闻采访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按照部署,6月20日~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河南省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专项行动营造氛围,针对煤炭、医疗、食品等事故多发行业和城市郊区、乡镇等案件高发地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新闻违法活动的主要特点、防范办法和核实记者身份的方式方法。
7月1日~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级报刊单位的采编人员、中央新闻单位驻豫记者站完善内部管理,就本单位及采编人员是否存在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等7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健全举报及投诉的受理、核实、处置和反馈等程序机制。
7月11日~31日为案件查处阶段。各级执法部门核查新闻违法违规行为,对持假证件违规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应依法收缴证件,作出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查实的新闻采编人员违法案件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报省新闻出版局;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1日~15日为总结完善阶段。全省新闻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与“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走转改”活动结合起来。河南省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的工作部署、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
河南省局成立省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要求各报刊主管单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来源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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