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源”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6月份以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清源”行动通知》和成员单位《“清源”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加强与海关、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以狠抓进境查验、邮运验视和渠道封堵等为重点,分门别类地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与南京海关的协作联动,严把出入境关口。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南京海关下发《关于开展“清源”行动督导检查通知》后,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南京海关缉私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于6月下旬和8月上旬对南京海关基层关区“扫黄打非”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实地查看了南京、无锡、苏州、盐城、徐州等地海关驻机场办事处和驻邮局办事处查验工作现场,了解基层关区“扫黄打非”工作进展和成效。
从南京海关系统落实“清源”行动要求的措施看,各级海关不仅在旅检通道醒目处张贴摆放警示宣传标语、宣传页和放弃箱,明示有关通关规定,对查获的非法出版物及相关人员信息分日逐一登记,较好落实了各项规定动作,而且着力加强风险分析,及时研究不法分子逃避监管检查的新手法、新特点和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对进一步做好查验工作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今年以来,南京海关各关区坚持严格把关、严密监管、严厉打击“三严”措施,1至6月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千余件。通过比较分析,南京关区今年上半年通关人数、邮件快件总数同比分别增长12.4%和69.6%,查缴的各类非法图书同比增长9.7%,快速通关与严格查验的矛盾凸显。
二是加强与省邮政管理局的协作联动,严查邮递环节。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省邮政管理局于7月份组成督查组,根据两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清源”行动邮政行业督导检查的通知》部署,对全省邮政行业贯彻落实“清源”行动工作要求情况进行了抽查,对个别未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的快递企业,责成其立即整改。总的看,我省邮政报刊市场保持健康有序平稳态势。各邮政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到位”:
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省邮政管理局及时根据国家邮政管理局和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下发“清源”行动通知,明确各级监管要求。各地邮政管理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企业责任,部署市场检查工作。
宣传警示措施到位。绝大多数邮政公司、快递企业利用张贴制度、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员工强调收寄验视制度等有关管理规定,并通过收寄场所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及时提醒广大客户。镇江市局还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要求企业对员工出版物寄递业务的培训达到100%。
关键环节把关到位。检查人员曾以普通顾客身份到邮政、快递企业网点投递非法出版物,绝大多数快递网点都要求开包验视并拒绝收寄。常州等地邮政、快递企业对协议客户批量收寄的物品进行抽检,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协议客户这一渠道混入非法出版物。
此外,各地邮政企业还严把报刊进货关、报刊投递关和分拣运输关,并与各邮政报刊亭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防止非法出版物通过邮政报刊亭等场所销售。
三是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的协作联动,严控交通运输渠道。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于8月6日下发通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交通运输环节“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交通单位加强对辖区内车站港口、客运车船、公路服务区、货运物流中心、仓储场站等的日常管理,特别要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服务区以及各地车站港口等场所的出版物经营点,严格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规范出版物经营活动。另一方面部署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主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开展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出版物及时收缴,对储存、运输、销售非法出版物的企业法人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直至按规定取消其从业资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此外,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将加强与省新闻出版局和省文明办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拟于近期组织对全省印刷复制企业执行“五项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的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并对省文明办检查暗访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复查。(来源于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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