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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甲型流感密切接触者将不再集中观察
发布时间:2009年7月7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092 次  进入论坛

本报讯 (记者吴鹏)我国将调整甲流防控措施,昨日,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副主任梁万年称,甲流密接者将可不再集中观察,而是实行居家医学观察。而对于轻症甲流患者将实行居家隔离治疗,而甲流诊断程序也将简化。

  隔离 “密切接触者”定义将修订

  卫生部有关专家昨日表示,在某些病例比较多的省市,非近距离接触,但是有可能接触患者的人员,已在实行“居家隔离”。卫生部此次政策调整,针对的是有近距离接触的“密切接触者”。

  梁万年昨日称,根据卫生部下发的指南,“在无有效防护的前提下,曾经诊断、治疗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的医务人员,或者是陪伴病人的陪护人员,或者是有近距离密切接触的人员,包括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的成员等”,都被列入甲流密切接触者的范围。

  但是指南中将“接触过病例污染环境的人员”列为密切接触者之一,昨日,梁万年表示,因为存在认定和操作上的困难,这一条将进行修订。

  梁万年表示,卫生部即将下发文件,对密切接触者的定义进一步明确,同时,正式调整医学观察的策略,梁万年说:“文件很快会下达,而政策调整时间也将以文件下发为准。”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通报,截至7月5日,累计排查甲流可疑人员1955人;累计集中医学观察达3533人。

  治疗 居家治疗须经专业部门评估

  在日前举行的发布会上,梁万年曾表示,卫生部已经对广东江门市对轻症甲流患者进行居家隔离治疗的措施密切关注,昨日的发布会上,卫生部称,将实行分类收治的治疗措施,加强重症病例救治工作。

  梁万年解释称,这一政策是为确保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有效、规范化的治疗。根据实际情况,对临床病状比较轻,并且没有并发症的这些病人,在自行同意的原则下,可以考虑实行居家隔离治疗。

  但是他说,哪些病人属于轻症,适不适宜居家治疗,要经过专业部门评估。

  防控 我国甲流防控级别暂不调整

  梁万年称,我国甲流防控级别暂不调整,仍为甲类管理,与非典相同。

  另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流技术组副组长罗会明称,卫生部还将调整甲流诊断程序,各省的非第一例确诊病例的确诊程序将简化,不再需卫生部专家判定。

  释疑

  1 为什么对隔离措施进行调整?

  甲流病亡率并不严重

  昨日,卫生部有关专家对记者表示,调整政策最重要的原因是甲流病亡率与普通流感差不多,并不严重,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租借隔离地点、照顾隔离人员上投入了很多资金,带来公共资源上的压力。

  梁万年称,这一措施考虑到今后疫情发展,尤其是在有些地区,密切接触者的数量比较多。集中管理有难度。他同时表示,居家隔离,更人性化、更具可持续性。

  2 居家隔离如何防止疫情传播?

  居家隔离措施仍严格

  梁万年说,只要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比如密接者不能外出,不能接触其他人员等措施到位。无论是集中管理还是居家管理,只是场合不同,最终效果是无差异的。

  他说,当地政府、居委会、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如何管理和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居家观察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都会有相应文件要求。

  3 哪些人不适合居家隔离?

  孕妇等特殊人群集中隔离

  梁万年强调,特殊人群仍需要集中隔离,比如有些在这个地区发生的密切接触者,家不在当地。

  昨日,卫生部专家向记者表示,比如家中的条件不适合进行隔离、本人患有某些慢性病或者是孕妇的,对甲流病毒比较敏感的密接者,可能会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4 甲流防控级别为何与非典相同?

  甲流病毒易发生变异

  普通流感病毒按照丙类传染病防控,但是与普通流感病毒病亡率相近的甲流却是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与非典相同。有专家认为,这一管理措施过高。

  昨日,梁万年称,卫生界对这种病毒的认识处在初步阶段,同时流感病毒特别容易发生变异,所以我国甲流防控级别暂不调整。本报记者 吴鹏

  疫情

  北京昨确诊12甲流患者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 吴鹏)北京市卫生局昨日通报,7月6日,北京市报告12例甲流确诊病例,截至目前北京已累计确诊213例患者,其中138人已痊愈出院。目前,12例患者病情均稳定。北京市卫生部门正全力查找密切接触者。

  另据卫生部昨日通报,7月5日18时至7月6日18时,内地新增甲流确诊病例57例。其中,广东新增22例,北京新增12例,上海新增8例,浙江新增6例,辽宁新增4例,福建新增2例,山东、重庆、安徽各新增1例。截至目前,我国内地共报告1097例甲流确诊病例,已治愈出院793例,303例在院接受治疗,1例意外触电死亡。

  甲流免费治疗政策或将调整

  本报讯 (记者吴鹏)卫生部卫生应急中心副主任梁万年昨日称,在甲流医疗费用的管理上,卫生部等正在研究不同的办法,对不同类别的人,要综合考虑他的医疗保险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情况。

  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将“制定医疗患者救治费用管理办法”,这引来了“将对甲流治疗分类收费”的猜测。

  昨日,梁万年解释说,卫生部正在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委研究相应的措施。下一阶段,逐步要把一些措施常态化、程序化,做好打甲流持久战的准备。

  他表示,“在医疗费用的管理上,我们正在继续研究不同的办法,对于不同类别的人,要综合考虑他的医疗保险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情况,明确具体的办法。”

  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我国还未出台全国性的甲流费用管理办法。但是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省市,对确诊甲流患者的治疗费用,及其密接者、入境时检出可疑症状的发热旅客的隔离观察费用,暂由当地政府垫支。也有报道称,广东省的一些城市,将把甲流治疗列入医保范畴。

  据报道,虽未收费,但是有关人士透露,广东治愈一名甲流患者约需千元。卫生部专家也对甲流治疗收费表示担心。他说,收费后可能会带来某些患者不愿接受隔离治疗,甚至不愿意就诊的情况,所以甲流患者收费需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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