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核验工作是加强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苏新出报字〔2008〕34号)的规定,定于2008年12月1日至31日对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进行核验。
凡编入我省“苏新出准印JS——××××号”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均须参加本次核验。
对2008年以来未正常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予以缓验;对严重违规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予以撤销准印证;对逾期不办理核验手续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根据《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其《准印证》自动失效。
省、部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如编号为:苏新出准印JS——S×××号)的核验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有关出版单位请于2008年12月1日至12日前到我局政务大厅提交核验材料。我局在组织对有关样本进行集中审读后,根据审读情况于2008年12月31日前分别做出通过核验、缓验或撤销准印证的处理。核验结果将通过省新闻出版局网站业务公告栏进行告知(我局网址:www.jsxwcbj.gov.cn)。2009年1月15日后请各出版单位主动到我局政务大厅领取新版《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新版《准印证》有效期至2009年6月30日。
各市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如编号为:苏新出准印JS——A×××号)的核验工作,委托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审读和核验。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可根据各自核验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安排好各市的核验工作日程,但须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审读和核验意见报我局。
(局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