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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4月14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966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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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新闻出版总署被评为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此外,人民出版社、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被评为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新闻出版总署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陈艳茹被评为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新闻出版总署徐新被评为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近年来,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结合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统筹新闻出版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提出“两手抓、四同步”的工作思路,先后制定实施了《新闻出版总署精神文明建设纲要》,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组织落实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目标,确保精神文明建设一年上一个新台阶。自2002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总署机关先后在2005年、2008年连续两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记者了解到,同时获评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的还有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中国税务报社等。被评为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的有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教育报刊社、电子工业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中国民族报社、中国大地出版社、中国环境报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铁道报社、中国水利报社、文物出版社、健康报社、中国人口报社、中国人口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冶金报社、冶金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国食品报社、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电力报社、中国地图出版社等。【江苏发行网 http://www.jsfx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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