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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果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9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127 次  进入论坛

    为巩固打击“四假”工作成果、进一步整治和净化报刊市场,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的统一部署,江苏省自10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全省报刊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销售非法报刊的现象得到有力遏制,印刷复制和运输环节得到有效控制,非法出版大要案得到严肃查处并取得重要突破。据统计,全省出动检查9300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印刷复制企业和网站6800余家,行政处罚44家、取缔关闭159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4万件(其中非法报刊5.9万件)。总的看来,各地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认识到位,组织周密。非法报刊损害我国的新闻出版管理制度,扰乱报刊市场秩序,对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铲除。江苏省查获的徐州“3.03”刘某制售非法报纸网络团伙案和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所反映的一些问题,也要求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印刷源头和运输渠道的控制。接到全国“扫黄打非”办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后,江苏省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报刊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江苏省迅速成立了由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徐毅英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局报刊、印刷和市场监管等业务处室于10月20日至30日组成联合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对监管较为薄弱、容易出问题的部位开展检查,及时提出了加强整治的指导意见。局报刊处带队赴各地报社、邮局发行点、出版物市场以及宾馆、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部位明查暗访,现场责成某报社停止利用省外刊号的违规行为,对某广告公司的违法出版活动也当即交由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局印刷处牵头对省内报刊印刷企业进行了普查,市场监管处则对涉及案件的印刷企业重点进行了检查和约谈。
    各地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将其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并部署。南京、扬州、徐州、苏州、常州、连云港等地分别由“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新闻出版局负责同志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组织、分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南京、常州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组织南京长三角出版物市场管委会和常州每日送报刊发行网络有限公司、常州邮政局报刊零售公司等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统一规范进货渠道,从批发环节有效防止了非法报纸流入市场。
二是重点突出,措施得力。9月底,省“扫黄打非”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反复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网点。与此同时将打击非法报刊与整顿正规报刊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行业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部门坚持开展集中检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使这次专项行动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较好的效果。
    各地“扫黄打非”办和新闻出版局牵头,迅速组织公安、工商、交通、海关、版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报刊市场和流通渠道、印刷环节进行高密度的拉网式检查。南京市、区“扫黄打非”办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保证有一半执法人员在重点出版物市场和窗口地区开展巡查,共查缴收缴非法报刊近30个品种、2000余份,取缔非法摊点20家。无锡、泰州、宿迁、淮安等市则组织相关部门对交通要道、车站码头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检查,使报刊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为杜绝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省“扫黄打非”办和省局报刊处针对南京某印刷公司违法承印非法报纸的问题,专门约谈该公司所属的报社负责人,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组织整改。该负责人表示,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确保企业严格做到守法经营。
    为了防止非法报纸通过正规渠道流入社会,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不断规范报刊发行行为。邮电和铁路部门对所属的报刊经营点明确了“扫黄打非”的工作要求,要求统一规范进货渠道,不从其它方面购入报刊。南京长三角出版物市场、无锡南禅寺文化市场、淮安汇通出版物市场等批发市场的管委会则采取与行政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有效控制了报刊的批发源头。为了防止集中整治后非法报刊回潮,南京市“扫黄打非”办还建立健全了规范书报刊亭经营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市内所有报刊亭面貌一新,在文明城市的评比中获得了好评。
    各地各部门还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治理。徐州、连云港等地积极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打击非法报刊的重要意义。常州、扬州等地开通12318热线24小时受理举报,及时处理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与此同时,各地普遍强化了对经营者的教育活动,通过召开经营者大会、发放《出版物经销指导手册》、与市场主办部门签订管理责任书等方式,使广大业主守法经营的意识明显提高。
    三是狠抓大案,震慑犯罪。在“扫黄打非”工作中查处、审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对违法经营者具有强烈的震慑作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省“扫黄打非”办要求各地对制售非法报纸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彻查彻究的办案原则。不仅要建立重大案件报备制度和违规违法经营者档案,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进行处罚,取得了较好效果。
    今年3月份,徐州市查获刘某制售非法报纸网络团伙案。这起案件来源于兰州方面的一则举报材料,省“扫黄打非”办敏感地抓住这一线索,积极组织深挖细查工作。经查发现,刘庆启团伙通过从网上下载信息、非法编辑出版时事类、法制类和军事类报纸并向全国25个省市发行。与此同时另一起关于南京某印刷企业非法印刷的群众举报也指向刘某。省“扫黄打非”办一方面立足江苏省案件,多次召开协调会,对出版物进行鉴定,并给予经费支持,推动两起案件快审快结;另一方面力求理清所有涉案线索并根据要求向有关省、市转交,便于各地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目前,徐州市公安机关认定刘某等5名涉案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院起诉,同时按要求将90个发行下家和9个非法出版团伙的有关线索向相关省份移交;南京市对某印刷企业的部分事实已经查清,案件侦查正在有序进行。
    江苏省还加大了对非法报纸大要案的审理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查处违法犯罪分子。无锡吴某擅自批发报纸共计17万份,于10月15日被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庭审中辩护人对量刑提出了从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庭认为吴某发行非法出版物,构成非法经营且情节特别严重,对关于被告应视为自首和因报纸不涉及淫秽内容应从轻处罚的请求不予采纳,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了严惩,也为其他地区审理同类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来源:江苏省“扫黄打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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