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计划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局须于2009年2月底前将选题计划汇总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备案。
《通知》要求,各出版单位要积极策划一批大投入、大制作、公益性强,具有重大文化积累价值或现实意义的重点出版工程。对列入国家重点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的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国家出版基金将予以适当补贴。
根据《通知》,2009年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计划需要加强的内容包括9个方面:
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相关学习读物的出版;组织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的出版;继续出版一批紧扣服务青少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的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物,配合“4·23”全民阅读活动,继续推出一批“有声读物”选题;集中反映建国60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推出一批以多种形式解读、能够帮助人民群众树立应对金融危机信心的选题;安排出版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生活、富于时代精神的原创性选题,鼓励出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音像电子出版选题;实施“国产音像电子出版物走出去工程”,安排展示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魅力等方面的选题;继续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类的出版;鼓励国产原创动漫类的出版。
据了解,2009年度音像版号数量及电子出版物书号数量将根据各地选题报送情况分配和核发,对不按要求上报选题计划的出版单位,新闻出版总署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